一位朋友領養自己的親生兒子(內容不便多說)
請問他以後或者現在會出現什麼法律問題呢?
會影響到繼承問題嗎?
2007-03-08 10:45: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博勝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您好:
朋友應該是將「非婚生子女」認祖歸宗, 法律上的專有名詞叫「認領」(民法 第1065條)。一旦辦理「認領」, 這個孩子的身份等同「婚生子女」, 也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扶養義務與繼承權利。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2007-03-08 13:59: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胖胖姨 7 · 0⤊ 0⤋
1.法律上的正確名稱應該是"認領"自己的非婚生子女
2.認領後就是自己的小孩了(在法律上),日後您的朋友死亡
他也是繼承人之一
2007-03-08 11:02: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