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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發文ㄖ期2月8ㄖ,但我們1月薪水及年終獎金都是2月16ㄖ發,請問大家,公司可扣我1月薪水及獎金的三分之一嗎?

2007-03-05 12:18:3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答案可能不是你想聽的
法院執行命令是執行文到後你對公司得請求的債權
由於你的薪資與年終都是2/16發
也是在法院執行命令之後才發
因此你們公司應該把這些錢的三分之一扣押後交給債權人

2007-03-05 12:34: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ㄧ第一項規定 對於薪資或其他
繼續性给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 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 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所以依照我的意見
他是可以扣你一各月薪水及獎金三分之ㄧ的
如果你覺得他這樣是違法的行為 你可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2007-03-05 12:44: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ucinda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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