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倒楣被臨檢抓到我會有什麼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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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下事情指大到有警察來處理
1.他自己摔車或是被撞而受傷,他家長可以因此告我嗎?我須負什麼責任?
2.他要是肇事導致後座乘客受傷或撞到其他人車,誰負責?
越完整越好,謝謝
2007-03-04 19:33: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所以說他自己摔車不算刑事責任
撞到人才算刑事責任???
2007-03-04 21:42:28 · update #1
1. 行政責任:警察一到肇事現場,就會開出兩張無照駕駛的罰單,一張給他,一張給你,各罰6000元。根據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
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二、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
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
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
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
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
在此限。
2. 刑事責任:各人造業各人擔!基本上,除非你的車保養不當,造成機械故障害他或其他人死傷,要由你負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責。否則如果是因為他的駕駛技術不佳所造成的問題,應該由他自負責任。
總之,必須能夠推演出你借他車子這件事跟他出車禍有直接關係,你才會有刑責。如果只有間接關係,是不能科你刑責的。
3. 民事責任:因為你明知他無照,還把車借給他,所以實務上是認定為與有過失,因此必須分擔民事責任。至於分擔比例多寡,要由你跟他父母協商。
2007-03-13 13:30:15 補充:
修正一下答案中刑事責任的部分:
由於你是明知他無照還借車給他,在刑事責任上也推定你有過失,所以如果他犯的是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這一類所謂過失罪的時候,因為你也有過失,被害人是可以一併對你提出告訴的!(絕大多數人不知道可以這樣告,所以多數人都不知道這樣會有事,但實務上是可以成立的。)
甚至如果他自己出車禍,他或他父母也可以對你提出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的告訴。
雖然最後法官對借車造成的這種過失,量刑應該都很輕,但惹事上身總是麻煩,以後還是不要把車借給無照的未成年人吧!
2007-03-09 10:23: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如果他被臨檢
因未成年 所以車會被吊扣
如果發生刑事責任
你要負連帶責任
2007-03-04 21:12: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hoebe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