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新娘來台已經7年了,現在要辦理取得台灣身分證,辦理流程是如何呢??
2007-03-05 07:35: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廖麗珍 2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根據國籍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二、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養子女。
四、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根據國籍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第 2 項規定,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
同時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 7 及 8 條規定,除應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
下列文件:
1、無國籍、喪失原有國籍之證明文件(或由外交機關出具查證屬實之文書)。
2、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3、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4、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核發之外國人居留證明書。(居留期間應連續不中斷)
5、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核發之在我國居住期間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6、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申請人若無收入或財產,亦
得僅檢附其在臺灣地區配偶之收入或財產辦理。(約年收入 380,160 元,或存款超過
380,160 元,或不動產價值500 萬元以上)
7、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
所定證明文件。(這個測驗不難)
8、辦妥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未能檢附前款戶籍謄本者,檢附結婚證明文件)
2007-03-09 14:48:33 補充:
http://www.ychbo.gov.tw/root-k04.html
以上有詳細說明
2007-03-06 11:36: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niel 6 · 0⤊ 0⤋
到戶政事務所去登記
說要開始辦理了
會有一張流程圖
1.先登記告知
2.去菲律賓在台辦事處-----辦理放棄國籍
3.辦出來後----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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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前
請先確認居留證的時效
是否有一年以上的時間
若沒有
請先延期好
因為辦理期間----為無國籍的人----需一年多
沒有什麼身份
靠的就是這張居留證
2007-03-07 05:41: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ofee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