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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有五個車位,但用不到這麼多,是否可以分租或出售給同棟住戶或非同棟住戶,公寓大廈條例有規定社區車位不能租給非本社區住戶人士嗎?b若不能出租或出售,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用不到的

2007-03-05 03:42:2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iki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條: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所以,

版主只要不影響到社區及其他鄰居的權益,就可以自主而順利的出租您的車位!


在第3條、第八項裡面提到:

住戶~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

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

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


所以,如果您的車位有獨立產權的話:

承租取得代理權或購買取得所有權者~


在這個社區就有了獨立的責任與權利義務!!

2007-03-06 11:02: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停車位是私有財產你當然有權出租或買賣社區管委會是無權干涉ㄉ.

2007-03-05 04:36: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駿成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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