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老爸喝酒騎50CC機車被抓..
酒精高達0.7..開了一張第35條第一項.
今早已送法院..
我老母也去交保花了2萬帶我爸回來了.
請問接下來~我老爸還需要跑法院嗎??
還有3月17號前要繳罰單..
請問還需要繳嗎??
到底還要在繳多少錢??
因為現在不是說一式不二罰..
所以我都搞不太懂..
且我老爸的駕照會被吊銷嗎??重型機車駕照已過好幾年了..
哪會變成扣汽車駕照嗎??
因為警察都沒有..我也不知道..
不曉的有大大可以回答我嗎??
2007-03-03 20:03:2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就是愛買...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0.7的紅單罰6萬(最高)
沒駕照...警察如沒另開罰單 那應該是沒關係
因為你是違反了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跟刑法的公共危險罪
所以紅單要去繳
另外刑法的部分是要判刑的 只是大部分都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你會覺得是二罰.....其實是不同的處罰
刑法的部分 要看法官判刑多久再去以一天多少來計算
通常易科罰金加紅單罰起來都要約十幾萬
法官還沒判 所以還得上法院
2007-03-12 07:45: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揚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