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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何謂 重制權
因為我朋友盜貼別人的文章
不過聽說這....盜貼好像沒有明文的規定
也就是 灰色地帶
他沒有轉售或是刊登在報紙或是......
他只是看文章不錯就貼在自己的报台
雖然是不對但....也不用對簿公堂
傷神 又傷錢

2007-03-02 23:41: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侵害重製權的行為,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得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有營利之意圖,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記得沒錯的話 觸犯重製權已改為公訴罪
原則上未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而複製(影印)盜用 是不允許的
但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就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在合理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使用之情形下,著作權法也允許利用人不必經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逕行利用他人著作.
公開給不特定人士且超過三人以上 並不屬合理範圍內
若使用時 沒註名來源或著作者 而放在自己作品欄上 還有盜用竊佔的嫌疑

轉貼時 請多三思 = =

2007-03-03 01:14: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el 3 · 1 0

雖然你朋友以沒有轉售或刊登報紙
但是自己貼在自己的報台上,而且一般網站又非個人使用,可以視為公開放送(亦即散佈)
這沒有灰色地帶
因為是明顯違法

2007-03-03 04:18: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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