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問題
有人幫手嗎 ????
我的朋友住在公屋2人單位,不是戶主而擁有物業。而且有房署查緊。佢好怕大件事,認該如好做 ........
取消戶籍得吾得?
取消吾住公屋又點 ?
會不會被起訴
2007-03-01 11:45: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ONNIE 2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家人
問題他們是2 父子, 住了10 年, 兒子和未來外父買了1層樓 。父親是戶主 ......
取消戶籍得吾得?
取消吾住公屋又點 ?
會不會被起訴主房署查到物業地點問業主是誰因為沒有出名租是未來外父處理...
是否嚴重
2007-03-01 19:40:59 · update #1
你居住對面的居屋單位經常無人出入,真的有點可疑。現在香港已有太多人濫用政府資源,我們如發現有以上問題,真的不應該視而不見,佐長這些可恥的香港人!我贊成你用信件把你所見的一切告知房屋署(一定要寫信,因為他們收到信後,沒有人敢把信件拋落廢紙箱,但如果你只是口頭對職員說及此事,他們會撒過你就算,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真的,這是政府人員一向的做事方法)。
2007-03-01 11:48: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一舊雲 7 · 0⤊ 0⤋
你的朋友如果有公屋家庭成員戶籍而有物業並不構成濫用公屋,只須要住滿公屋十年後,每兩年申報有關物業的入息部份便可,以便房署衡量你的家庭是否需要調整租金。
假若你的朋友唔再住公屋單位但仍有公屋戶籍先為之濫用公屋;唔申報有關物業就為之虛報資料。
2007-03-05 19:27: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你既問題有點含糊, 你話取消戶籍得唔得? 即係住緊公屋的人有戶籍?
定係根本無人住間公屋, 而你個朋友只係霸佔呀? 而家房署查佢又驚,
想即時取消戶籍, 係咪咁?
定係你既意思係, 住緊公屋二人單位的人, 不是戶主, 又無戶籍, 即係果
個單位無佢兩個個名? 總之, 若然係之前所講的, 房署只有要你朋友交回
單位, 未必會起訴既, 唔使太擔心. 不過, 若然自己有能力, 就無謂霸佔公
屋, 留番俾有需要既人啦! 自己又心安理得, 唔使日夜擔驚受怕
2007-03-01 18:14: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well done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