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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才開店二天,朋友好意送花圈來,才擺二天。鄰居就說他們的車子被我們的花圈壓到,要求我們賠償板金7000元。
只是,他們說是半夜風大把花圈吹倒,我們又不在場,他們也提不出相關證據,一直說他們的媽媽有看到,然後才移開花圈。
一開口就要7000元,雖然我們覺得很不合理,想說為了不要傷合氣想補貼他們2000元。
結果,鄰居不接受大吼大叫還報警說要告我們。
請問,我們該給他們7000元嗎?如果他們要提告,告的成嗎?
他們的車本身就有很多刮傷,新刮傷是不是我們所造成的我們也不知道。這幾天還有來大吼大叫,還說要讓我們沒辦法做生意。
而且在我們開店前他們停車的方式就很奇怪,駕駛座緊貼我們前面的空地,一定要我們的空地上出入。

2007-02-28 11:45:49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7 個解答

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吧!
這是標準的民事糾紛,對方去報警,警察一定不會理的。花圈沒固定好,砸到別人的車,你們確實該負責,但依法你們只需要賠這次花圈造成的新損傷,其他舊的傷不能夾帶進來叫你們一起處理。
7000對2000,差距算蠻大了,再吵也不會有結果,只好請公正的人來調解囉!


2007-03-09 12:17:04 補充:
這不是刑事案件,刑法第354條不處罰過失犯!除非花圈是你們用力砸到對方車上去,而且還把對方車子砸到不能開,否則光是幾條刮痕根本不能成立毀損罪

2007-03-09 12:20:32 補充:
倒是對方吵說要讓你們做不成生意,快要接近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的邊緣了,你們可以考慮隨身帶著錄音機或錄音筆蒐證。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007-02-28 12:49: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我在民法課課堂上聽的...

通常如果(不論是故意或無意)將對方的東西弄壞
對方是不能要求賠錢的
補救的辦法是
(假設甲將乙的車弄壞)
則,乙不能要求甲直接賠錢
而應該是,甲將車子帶到修車廠,修到能夠正常使用
再將車子還給乙

所以不用賠他任何錢
只要將車子修好就行了
一般人都會賠錢了事
其實那是不正確的喔!

2007-03-11 17:22:36 補充:
如果他們大吵大鬧,影響到你們和其他鄰居
說不定你們還可以告他呢!
不要太著急~去翻翻看有關民法的書
應該會有所收穫唷^^

2007-03-11 13:18: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da 2 · 0 0

先確定你們的花圈是否有固定好,依一般人都會固定的方式,另外花圈擺放的位置也有關係,不然天災人禍是不用賠償的

至於到了法院,請一概說不是你們弄得,對方則必須要舉證是你們的花圈弄倒,且當初沒有固定好,這樣您懂了吧,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

2007-03-10 10:10: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mour 2 · 0 0

我所遇過的狀況,這種情況之下要去調解委員會,去妳家附近找找。
根據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他人之物致使無法使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兩方在調解無效後,走上法律訴訟途徑,一定會花更多錢,且要浪費很多時間去出庭請律師之類的。

去找調解委員會幫忙吧!

2007-03-04 10:09:5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UMMER 5 · 0 0

沒證據?就讓他告吧~這種人根本就是敲詐!!

車子本來就有很多刮傷?
可見對方只是想藉機敲竹槓;不傷和氣?簡直是作夢!!
而且,這種人通常都會「食髓知味、得寸進尺」!
要是我的話:我會開始隨身攜帶錄音機;重要位置、加裝攝影機,
等著蒐集對方證據!
一旦有收穫後:不囉唆,直接開告!
要交朋友?要和解?等開戰後再說!

2007-02-28 14:18:4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先看你們附近有沒有監視器有的話去請里長播放當天的情況..
如果真的是你們不對.把車子拿到車場去估價板金要多少錢.
然後看車子要板的地方有幾處刮傷就除以多少.
他們自己刮傷的也要你們賠..你沒問他們是不是海盜啊

2007-02-28 11:59: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1 · 0 0

遇到這種人也沒辦法,賠一賠吧,當作買個經驗
畢竟錢能解決的事是小事

2007-02-28 11:48:3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訓李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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