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一些問題:
前幾天在環快轉華中橋出口處那有個紅綠燈,我原本在等紅燈,變綠燈後我依指示右轉,結果被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上,造成左邊車體損壞(前門整片凹進去,玻璃破碎,後門下面內架凹進去)‧
我有立刻報警及救護車,當時有位駕駛人有下車幫忙指揮交通,我有請他當我的證人,不過他說他有報警有留記錄,不願意作證人,但在當時他有親口說出機車是突然衝出去(當時警察還沒到),由於騎機車的人後面還有一台機車是她先生與婆婆,所以警察來時我是跟她先生談,他先生承認當時他看到也是紅燈,後來到醫院作筆錄,我也清楚的說明她是闖紅燈撞我,並且是在我無法預防的範圍,後來因為機車騎士頭昏所以警察就沒有幫她做筆錄了‧
他們要我先去估價後再談,過幾天我估價單傳給他,他不願意全數賠償,且也不相信這家車廠的估價(我是找原廠),很堅持車後門不是她造成的,還一直說他老婆現在還在頭暈不舒服,所以我就建議等交通裁決出來再說,但他說如果我要告他裁決,他要反告我刑事責任,然後又說她老婆說她騎過去時是黃燈,目前不清楚附近有無監視器,所以沒有辦法明確證明說是紅燈
PS:1. 我沒有保車碰車險
2.當時處理員警並沒有在地上畫線,不過有畫了一張示意圖
3.估價約18000他只願意付12000
我想問的是:
1.請問交通裁決是要自己去申請還是只要有報警就會有?
2.請問這樣他能告我嗎?我是被撞的??
3.當時處理警察沒有明確的表示是誰的責任,不過筆錄有寫機車闖紅燈,這樣會影響到什麼嗎?
4.請問我還有可能找的到那位證人嗎?有什麼方式?
5.如果要和解,那和解書是雙方都準備一份還是一式三份?是否可以找警察為見證人?要如何申請?
6.請問現在我要怎麼處理會較好?
謝謝大家請多指教, 如果我有交代不清的請告訴我
2007-02-26 22:25:28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dy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大家給我解答,不過情況又變了...本來我已經打算參考大家的意見12000和解,誰知道他突然又找另一個人要跟我談,又說要就8000不然就一定要到他親戚的車廠,那間車廠在桃園龜山,對於在台北正常上下班的我很遠,跟他要車廠地址、電話、接洽人都不給,只是一直問要不要去,現在對方的態度也越來越差,已經很難正常溝通,今天掛我的電話2次,國罵三字經都來了,唉處理的很煩,被撞還要被罵....當事人當天就回家了,醫院檢查X光都正常,請問大家關於這方面的程序,例如現在還沒辦法和解那後續的程序是什麼? (鑑定報告還沒出來,有百分比的那個,要自己申請??)另外就是我現在可以先把車拿去修了嗎?還是等處理完在說?
2007-02-28 20:32:46 · update #1
未依燈號管制的交通違規行為,雖然是肇事原因,但是與民法的賠償或刑法的傷害並非絕對有可證明互為因果或有絕對關聯,因為交通法規只規範駕駛人之交通行為,在沒有發生民眾相互交通事故時的違規行為,乃係政府對民眾的懲罰關係;但是一旦民眾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規的部分就只是證明「過失」的有否與輕重的判斷證據之一,並沒有絕對無上的證明力。
因此,對方違規當然是該受罰,但是是否以此為己方完全無罪之證明?其實不盡然。刑法上的傷害是以結果為依據,倘若對方以其人進入路口時為黃燈,中段才轉紅燈,此時閣下硬要轉彎、不積極排除碰撞而造成對方煞車不及碰撞,然後控告閣下傷害並要求民事賠償,這是可以成立的,屆時你就必須自己去舉證對方於紅燈時才進入路口,並證明自己確有盡到注意義務(這點相當困難,因為右轉車的視野對於左方是相當開闊,你說沒看到左方疾駛而來的車輛,實在不太合理),否則對方傷害是事實,車損是事實,當對方把舉證義務丟給你時,你要證明自己無過失就困難重重了。
既然對方願意和解,也有賠償的誠意,我想你可以再跟他們協調,買籃水果去探視傷者,所謂出手不打笑臉人,當雙方氣氛緩和再談賠償,應該就比較容易談成。
2007-03-02 08:54:52 補充:
申請鑑定必須自己提出,請向監理單位車禍評鑑委員會查詢詳情。現在車禍鑑定已經取消所謂過失比例(因為他們是評鑑單位,不是裁決單位,依法沒有裁判權),而是單純的做出肇事原因報告,裁定部分必須由法院判決責任誰多誰少。
倘若對方沒有和解誠意,或刻意刁難,那麼你就不可以簽下任何協議書或口頭承諾對方和解意願,就直接送評鑑委員會鑑定(需要費用),然後以該報告向法院訴請民事賠償,將所有的車損單據和報案三聯單與警方所做的現場圖,一併準備齊全,並將最近因對方惡意刁難造成的精神傷害與你想得出來的賠償通通列入,由法院來裁判對方應當的賠償金額。
2007-03-02 08:55:12 補充:
至於對方要告你傷害,原則上你可以以自己在綠燈時起步並不快,而且已經看到其他車輛已經停止(表示已經盡到注意義務),但對方無視紅燈亮起,硬要闖紅燈,你當時是在轉彎狀態中,對於疾速過來的車輛根本無處閃避,在自己遵守規定並已盡注意義務與無空間閃避、非不積極排除事故發生可能的情況下,對方碰撞所生之傷害,實在非你所造成,乃係對方自己造成,所以你不該為其傷害負責,所有傷害與損害應由對方自行負全責。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07-02-27 04:05: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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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9 21:46: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VXOSUFKDZLM 1 · 0⤊ 0⤋
1.交通警察會給肇事經過 只能當簡易肇責研判 不具實質效力
您可以送鑑定 交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審理肇事責任
送鑑定的人付款 一般3000元---不建議送啦 多花錢的
2.對方有受傷 它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過失傷害是刑事 若成立可易科罰金或是拘役
但是--情況很多啦
甲.對方有受傷 對方肇事原因(鑑定結果)全責
若他告你過失傷害 大致上應該是不成立 但是實務上
仍有法官判決過失傷害成立 但民事部份無需賠償傷者
乙.對方有受傷 你有部分過失(不管比例為1成或很低)
如此一來 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立
3.交通警察的職責只是紀錄當時狀況 他無權審判無權告訴你誰對誰錯...
你的筆錄有寫到對方闖紅燈
但是對方往後做筆錄的時候也有可能說他是綠燈直行
(事故前後改口供的黑心人很多 無須為之氣結)
雙方口供不一致時
若你一定要事實水落石出 請花錢送鑑定 但記得要3000元
4.其實當下 應該抄下證人車牌留電話 或是請路邊商家作證
但現在社會 誰敢當證人
已經事後了 效用不大
你前面提到那個報警的人
可以試著找到他
若他願作證對方闖紅燈 事情就可以明朗化
若無......給你以下建議
6.
A.若雙方要堅持己見 就依以上情況處理
001送鑑定 確認肇責 002找證人
但 我認為還是對你不利
因為..1.對方黑心做筆錄的可能性大增
事後讒言多 當事人會改 口供 因為當時沒做筆錄
2.過失傷害罪會讓你被罰錢 且官符上身 實在不建議
B.他若賠12000 你能再跟他坳一些看看 例如再1000.2000
那我建議你就當下跟他拿現金和解
並且註明你們雙方針對這次車禍 以後民刑事不再求償
一方面了結你的過失傷害麻煩
一方面你還是獲得相關賠償
PS..保養場你也可以試著私下去殺價
他不行就換別廠牌原廠比價看看
5.建議 和解就去找派出所 請他幫你找調解人員
和解書也都會幫你準備好
若怕錯失先機 可以先打去警局問看看
我在台中有這項服務 只是你那不知道有沒有
2007-03-02 18:42:27 補充:
1.直接找當事人會比較乖
2.有百分比的要花錢啦 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
警方給你的登記聯單會有
3.如果要先修也可以 但是先拍好受損照喔 謝謝
4.對方經過人多嘴雜 一定會改變心意 記得找當事人
用法律字眼 不要恐嚇他喔
2007-03-02 23:57:12 補充:
過失比例沒有沒錯
但是會有主次因啦
這樣還是可以研判過失比例的
2007-02-28 08:10: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哈姆雷特 6 · 0⤊ 0⤋
1. 沒有保車碰車險?
並不代表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先到保險公司報出險吧!攜帶資料:行照、駕照、車主印章。如果整件案子最後保險公司不必賠付,隔年也不會增加保費的。
2.當時處理員警並沒有在地上畫線,不過有畫了一張示意圖。
那是警方的草圖,如果當時警方有拿皮尺丈量,這張圖將會在上法院時製作成〝比例圖〞當呈堂供証。
3.估價約18000他只願意付12000。
對方的人受傷,他有額外向您求償嗎?得饒人處且饒人,得理不饒人不是一個很好的行為喔!相信對方也不是故意要撞您的,您要知道:這個案件,您告他是只能告民事,他告您是可以民事附帶刑事,因為對方的人有受傷。很無理對不對?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您想問的是:
1.請問交通裁決是要自己去申請還是只要有報警就會有?
要自己申請,費用3000元,申請人付。
2.請問這樣他能告我嗎?我是被撞的??
這個案件,您告他是只能告民事,他告您是可以民事附帶刑事,因為對方的人有受傷。很無理對不對?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3.當時處理警察沒有明確的表示是誰的責任,不過筆錄有寫機車闖紅燈,這樣會影響到什麼嗎?
警察不能幫當事者判斷〝肇事責任〞。除非有第三人能證明當時的燈號顏色,不然警方只能填寫這個案子〝涉嫌號誌〞,因為筆錄只是單方面陳述的事實。
4.請問我還有可能找的到那位證人嗎?有什麼方式?
舉證的動作只能您自己去找,也要看對方願不願意?現在的人很少會自找麻煩的。不能隨便找個人當證人,偽証也會吃上官司的。
5.如果要和解,那和解書是雙方都準備一份還是一式三份?是否可以找警察為見證人?要如何申請?
和解書一式四份:您一份、對方一份、警方一份、保險公司一份。保障自己的方式:到警察局去寫和解書吧!起碼那裡是公正的第三者,也是安全的地方。雙方約好後跟處理警員說一聲,看他何時方便?記得如果對方也有向您求償,記得要通知保險公司陪同,以免私下和解,被保險公司對和解金額打折扣。
6.請問現在我要怎麼處理會較好?
對方的人受傷,他有額外向您求償嗎?得饒人處且饒人,得理不饒人不是一個很好的行為喔!相信對方也不是故意要撞您的,畢竟對方並沒有一毛錢都不賠您,還拿對方受傷的情形還逼迫您付醫藥費吧!我只能說您還滿幸運的。
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一切都會否極泰來的
祝福您
2007-02-27 07:42:11 補充:
**「寬恕」不是很容易的,只有心胸開闊的人才做得到**
寬恕不但能祛除不小心犯錯的人心中的悔恨和不安,而且也提供了補救的機會。
2007-02-27 07:42:22 補充:
寬恕來自一種善念。這善念成就了一個真善美的世界。
2007-02-27 00:26:3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第1像我不太清楚因為我都是自己提出交通法律裁決的
2.它可以告您但要先找到理由,如果他是李敖的話因該會告你
3.會! 有判決的公信力
4.有! 請自各大報刊廣告尋人啟示,或在現場張貼球尋...但我看因該沒有人會裡您...
5.一式四份!!交警或當初處理的警察那裡可得到您想要的文件,但如果您要私下和解必須雙方面取得共識...,再向當初警局內請警員幫忙請寫(和解書狀)的人來幫您書寫...通常是不用錢的...寫書狀人會先問您雙方是否已經私自談妥互相的條件與賠賞...然後寫一式四份的和解書...(一份送法院一份警方留查雙方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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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別在原廠修理因該不用這麼多錢...更何況對方的妻子也因此受傷,如果對方在造事方面並無推拖並且也願意在合理的價位做賠賞...我想說一句話...沒有人願意發生這種事...請您大發慈心將就12000吧.........
但見仁見智...這是我自己的感覺(因為我也有類似的經驗過)
2007-02-27 03:53:00 補充:
第2~4點
半開玩笑...請笑納...ㄒㄒㄒ
2007-02-26 22:50:2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 6 · 0⤊ 0⤋
關於和解書 , 保險公司都有套印好的範例 .
一式有對方, 自己, 交通隊, 雙方的保險公司 .
你門雙方都有保意外險 , 請雙方的保險公司出來談 ,
這樣比較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 .
2007-02-26 22:47:5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