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YAHOO賣東西
被買家棄標
我要向YAHOO檢舉申訴
可是我按了"交易提醒"
它顯示
(很抱歉!您已經無法提交易提醒, 交易提醒時間為 2007-02-20 23:57 ~ 2007-02-25 23:57 。)
可是我結標時間是2007/02/20 23:57
到今天經過7天,我爬文過,它說 要在5天內
可是我已經第七天了,我該怎辦? 要到哪申訴?
若我不要付交易手續費和3%費用我該怎麼用?
除了讓棄標者評價負評 還有什麼方法讓他得到教訓嗎?
2007-02-27 17:52:2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Youei 1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所以像你這樣子
我把我經驗跟你說好了
像買家何時結標 我會寫起來 當天結標那天算起是第1天
我會在第4天時 就寄交易提醒給買家
請一定要在5天內寄 若買家日後不買的話
你到時 就可以棄標成立 將買家移除後
才免於付擔3%費用
像我跟你一樣 只要下標
不管他的理由是什麼(臨時出國,家人或朋友突然送我了..)
等爛理由 棄標一律是負評價 並加入黑名單中
其實我們最多就是只能做到如此了
我最近也給好幾個人臨時棄標 跟你很煩中~
2007-03-02 10:40: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交易提醒就是一定要在5天內提出
過了5天就無法再提出
也就是交付易手續費的3%費用妳是一定要付的
妳也不需要向客服部申訴了
客服部也一定是貼這個給妳
http://tw.help.yahoo.com/auct/faq/afee/afee-37.html
妳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
再E-Mail給那位買家,好言好語請他(她)匯款交易
或評負評了...
2007-02-27 19:33: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