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社區地下停車場的機車停車格是沒有登記使用者,每戶有機車者均可以停放,最近我買了機車,依規定停放機車格內,但除夕那天卻發現被樓下住戶將我機車搬動至牆角,因前方即是他的汽車停車格,他目的是要在他一個停車位內,停放兩台轎車,所以在未知會我的情形下將我新機車搬動,他的另一台轎車就惡霸佔用了3個機車停車格,..我的機車被他搬到角落去,初一我要外出時騎不出來,通知他來挪車居然還被他怒罵,惡言相向,我的機車也被他搬壞,里程表及車速表都不動了,左邊後照鏡也弄壞了...,結果昨天卻來跟我家人說,我去刮他的轎車,今天就發現他在我機車旁燒符咒......請問這樣的惡鄰居我該如何自保?被燒符咒了...我該怎樣去解厄運?
他才搬來3年,已經跟他樓上每一戶都吵架過,去年過年也是跟鄰居吵架,今年換成是我.......好衰喔!!
亂停車又亂搬動私人財產...在法律上有無辦法制得了他阿?
2007-02-26 11:46:2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cpp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地下室停車場未登記使用人者~
應該是共用部分!也是管理委員會所管轄的區域!!
換句話說:就是全體住戶所共有的,而管理委員會必須維護住戶之權益!
對方違反機車停放規劃目的、而佔用公共區域?這是侵占他人共有權益的行為!
移動您的機車?是強制您做無義務之事,這是妨礙自由!
對方破壞您的車子?毀損罪!
建議您報警、用三聯單對抗它的符咒!
另外,您應該要求管理委員會:善盡管理服務責任、履行大會住戶所託負之任務!
要不然,連管理委員會都有事!
2007-02-26 18:22: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就買一台汽車 停他的位置 ~~~
2014-12-27 17:20: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