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學妹跟我借了7000元,說好領薪水後環給我
但過了一陣子我想說領薪水也該領了,怎麼都沒聽到她說藥環錢的消息,所以我就用msn問他,結果問了好幾天都沒理我,明明人就在線上(因為狀態顯示在線上,而且稱號還會改變),讓我很生氣,所以想給她教訓
請問一下是否可以去法院寄存証信函給她,說如果他繼續避不見面,就要告她,雖然我知道可能這樣花的錢遠比7000還多.或是還有什麼其他辦法可以做的呢??
我有留匯款紀錄單, 跟我們之前msn的通聯資料,可以證明她有向我借錢,
2007-02-26 11:11:2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材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你跟你學妹之間的關係,由於是在MSN上的約定(有可能造假)
,而且你也用匯款到你學妹的銀行帳戶,因此如果電磁資料
法院不採信,至少你有匯款單做證據,證明確實有將錢匯給
你學妹,要是借款約定部份你因法院不願採信,但是你可以
證明你匯錢給他,那麼這筆錢他就要負責還你。法律上的請
求權基礎是"不當得利"。
2.若是你們之間的借款的約定沒有書面證明,但是由於有匯款的
資料,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先以起訴來做例子,你可以主張你們之間有借貸關係,並
且以匯款單做證明來當有借款的事實,並提出MSN上面的記
錄佐證,並且在訴訟中備位聲明,如果借貸約定不成立,也
就是資料不被採信,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3.訴訟一開始,如果他承認有借錢,或是法院採信你提出的資料
那麼你跟他之前的借貸關係就成立了,他有義務要還你錢,如
果他否認,那麼你就主張有匯錢給他是事實,因此要求他返還
不當得利,如果他有收到錢卻沒辦法說明是什麼原因,那麼就
得返還這筆錢。
4.建議,可以先告知對方請速還錢或來協議分期還錢,如於XX
日內不來處理,就依照上面提的方法去法院告吧!給這個學妹
一個教訓(合法的法律上的教訓)
2007-02-26 17:55:29 補充:
這樣花的錢不多,要花時間跟心力
起訴費用一千元是你先墊
訴訟中可以請求由被告負擔
到時候你一共向他要回八千元
2007-02-26 12:54: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有資金需求的人,推薦你一家很專業的貸款服務公司,他們的服務真的是很不錯
他們不是放款公司(一開始我也誤會,後來聽專員解釋才了解)而是協助你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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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16:1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寄存證信函是去郵局寄
不需要到法院
存證信函內容要說明借款的時間, 交付方式等
並且定期催告他還款, 同時表明若不還款將追究其民刑事責任
如果仍舊置之不理, 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檢附匯款紀錄單, 通聯資料及存證信函等當作證物
通常1-2個星期就可以取得支付命令
若對方沒有在20天內異議
支付命令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以你所有的證據資料看來
事證應該很明確
如果怕民事途徑最終也執行不到財產
也可以考慮直接向檢察官告對方詐欺
逼迫對方出面和解
2007-02-26 13:35: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