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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姊與表姊夫去年因買車,找了我母親做車貸的保人,因為他們始終都不還錢,讓我們家相當的困擾,所倖就先將這筆錢還清了(約20萬)!!!

還清之後,拿到了放款公司給我們的[代償證明書]及[清償證明書],請教板上眾高手們,接下來該如何做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呢????

2007-02-25 13:54: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不傷和氣的方法就是繼續用口頭跟對方要,並要求對方提出一
 個還款的時間表,按表還錢
2.如果對方不願意,或是你們決定採用法律的方式,法律基礎是
 民法:




第 749 條
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
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3.也就是說,在法律上你們基於保證人的地位替借款人清償了
 ,你們就變成借款人的債權人,借款人變成是欠你們錢,因
 此可以找他們要,如果不還的話,可以用起訴(或支付命令
 )的方式,以上述的法條作為基礎,要求對方還錢,而法院
 就會依據你所主張的法條及所提的證據,判決你們勝訴,不
 但可以要求還本金,還可以要求自代償日起的利息
4.拿到勝訴判決後,如果對方還是不還,可以去國稅局查對方的
 財產,看上面的財產清單,可以去查封不動產(可能沒有),
 存款或是工作的薪水

2007-02-25 14:24: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還清之後,拿到了放款公司給我們的[代償證明書]及[清償證明書],請教板上眾高手們,接下來該如何做才是最佳的解決方式呢????

答:先談看看可以的話就沒問題
如果沒誠意還就只能上法院了

2007-02-25 17:49: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拓植法律補給站部落格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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