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載小犬爬柴山回家路上被一 輛汽車由路邊駛出 撞上
我與二小犬都戴安全帽 我則被機車壓倒右手右腿雖照x光沒骨折但擔心後遺症更擔心小犬ㄉ腦袋 我這幾天家事都不能做 洗頭 吃飯都在外 先生要準備考試原本是想給他一ㄍ安靜無後顧之憂ㄉ環境 現在處處要他幫忙 小孩ㄉ過年也沒了 媽媽一直要我們去收驚 對方不聞不問 一句對不起都沒說
朋友說對方也因該包ㄍ紅包給小孩壓壓驚 才對ㄚ 大過年遇上這種事收紅包可去霉ㄋ 對方五 六十歲歐里桑 歐巴桑 這種道理都不懂嗎? 沒交通工具小孩上學 去買菜 都很不方便又車毀損 該怎樣談?
我第一次遇上這種事 心情還真亂ㄌ 回歸事件還是要處理 交警說民事你们雙方談 該如何談ㄋ?
我應有ㄉ權力該如何爭取 我一ㄍ家庭主婦又不會談判 線上網友 可否教教我 讓我有ㄍ學習成長ㄉ機會
2007-02-22 15:30:2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essica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既然已經有備案了就好辦了
醫藥費以及機車修理費當然要對方賠償
這些費用要你自己要主動向對方開出
在處理這件車禍事故的派出所都有對方的資料
當然要開立多少費用你就自己衡量
不要有落井下石的心態
如果對方不賠償
你就不要跟對方簽立和解書
一旦交通事故沒有民事和解將會上交通法庭由法官裁決
裁決的結果就由法官決定了
在上交通法庭前會先收到地方政府的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
調解你們事故雙方該賠償的問題
切記:調解不成就別跟對方簽立和解書
這段期間你還是得過生活
受了傷生活上一定會不方便
如果你的車還可以修理就先自付修理額
然後向對方提出索賠
如果不能修理就按照當時的中古價格向對方提出索賠
然後自費買一台新的或是中古的
先將目前生活上比較困惑的地方解決
在來就是看你如何跟對方協調索賠的問題了
2007-02-22 20:52:00 補充:
這種事談判很簡單
你只要提出你應得到的賠償就可以了
上調解委員會的時候有些要注意的
能留對方多少連絡資料就留多少
當然是越多越好
以免日後找不到人
注意看當初在派出所留下的聯絡資料跟上調解委員會時所留的連絡資料是否一致
居住地要有居住地的地址跟電話
戶籍地要有戶籍地的地址跟電話
手機號碼當然也要留
2007-02-22 15:44: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最好是請有經驗的人幫你會比較好.就你說你是騎機車的你就勝算有90哦.因為你有受傷.已經算是刑事及民事.先把機車完完全全拍照下來.如果你要修可以失修.然後去交通隊伸請車禍鑑定.之後去[當地調解委員會]他們就會受理此案件\\當地調解委員會就型同法院且不用排隊也不花錢...切記...切記除非你己拿到全數的金錢否則千萬別簽任何的合解書哦.最後驗傷單,車禍鑑定,及發票依據要報高一點別忘了帶齊哦。他非陪你不可呢。
2007-02-23 00:00: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第一先處理醫療費用問題,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制,所以不必等肇責鑑定出來,檢據警方事故證明單、醫療費用收據、診斷書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20萬內實報實銷。
第二依照報案時的車禍鑑定報告,看是誰的肇責大,依比例可向對方請求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補償(最好檢具你的所得證明),依照你的傷勢休養時間(最好由醫師診斷書中一併填寫),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再看對方有無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有的話比較好求償,但沒有也不是就不用賠,只是要他自己賠。
若不行其實打官司是下下策(但不得已時該打還是要打);建議最好先找鄉鎮市的調解委員出面調解,取得一個較簡易且具公信力的方式,因調解結果具法律效用;總之證據越充份對你越有利!
2007-02-22 20:08: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mes Wang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