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網友幫我解答此問題
情況是這樣的,就是我外婆和她兒子(我媽的哥哥)長久以來都會向我媽媽和我阿姨要錢
我媽的哥哥不是個好人 不去工作只都想辦法騙人家錢
我外婆因為溺愛兒子 所以最後也幫她 兩人聯合起來
我媽媽有屢次勸我外婆 但結果失敗
雖然母親向女兒要錢好像是正常的 但是最近變本加厲
我外婆會到我媽媽上班的地方要錢
假使不給她 就會賴在那裡故意惹事
我媽怕因此被炒魷魚 所以也只好給她
大家或許會覺得母親向女兒要錢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因為我們家經濟近幾年也有了困難
我媽媽必須要工作賺錢分擔家裡支出....等
不但要承擔現實中經濟問題 又得飽受精神上的壓力(我外婆和她兒子來要錢)
真的不想再承受那種精神上被恐嚇...(講難聽點就是嘞索)的壓力
但是如果完全置之不理 又怕會被我外婆提出"子女棄養..之類的"等告訴
所以想請問像這種情況可以提出向法院斷絕母女關係嗎? 或是有其他方法??
拜託請知道的人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2007-02-20 20:25: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剛剛去搜尋了有關斷絕關係的知識
但好像法律上規定無法跟有血緣關係親人斷絕關係
那這樣到底該怎麼做呢?
難道以後每次我外婆她又一直無限度向我媽和我阿姨要錢
我媽都要給她嗎?
2007-02-20 20:37:34 · update #1
To 吉尼斯
你好:
無法斷絕關係
那有沒有其他方法 可以阻止這種事情呢?
因為我媽媽根本也沒有那麼多錢可以再給她
我們家的經濟也很拮据了
謝謝
2007-02-20 20:57:14 · update #2
於法 以上的層面都說明得很清楚了 妳也知是無法斷絕;
妳與妳母親及阿姨要想的方法 應該是如何不給?
請妳母親能否想辦法調離原工作單位 或乾脆換工作
好讓她母親沒機會再去騷擾;
(需索無度又態度惡劣的人 那種嘴臉實在令人難以忍受)
親屬間本就負互相扶養的義務
若母親無工作能力 作子女的還是有責任要養她
不是因成年就免負義務
但就算是遺棄 被法院判需扶養
也是參考當地縣市的生活水平及當事者收入去分攤比例
不是無限度任對方需索
個人想法
不妨請妳阿姨及母親兩人商量好(不要這頭要完錢又去另一頭要)
明確告訴她們母親
(舅舅若好手好腳 叫他自己去工作 姐妹們不必扶養他)
錢 會給,每個月只固定給她生活費 再多的 沒有!
2007-02-21 11:01:45 補充:
若她再去妳母親工作的地方騷擾 不用客氣 叫警察(目的是嚇阻她的行為)來
一次她就會怕到了
2007-02-21 06:00: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這個問題我想過了...
每當有人問這個問題...我就這樣回答別人
其實台灣沒有這種法律(大家好像都回答過了.)..
但是我覺得還有所謂斷絕母女關係還有一個作法...
就是妳們去給人家收養...
收養就斷絕了原來的親子關係..產生新的新子關係...
我覺得可以找你家族中認識..信任的長輩...去給人家收養
但是因為斷掉舊的親子關係..將來繼承就沒有你們的份了...
同理..新的親子關係也會產生繼承..未來人家要不要把遺產分給你們..要跟人家說清楚
2007-02-21 07:18: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首先 你母親跟你外婆之間天然血親關係 是無法終止
但是民法並無賦予成年子女對母親的[養育義務]
除非你母親是你外婆唯一的經濟來源 才有可能觸犯了刑法的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這條的要件很嚴格 除非你母親是你外婆唯一的經濟來源
才有可能成立
否則即便你母親不給你外婆錢 也只是道德層次的問題
沒有觸法
2007-02-20 22:49: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彼得兔 3 · 0⤊ 0⤋
貧賤百事哀!而且法不入家門.
這種無奈**依我想既使你做了
法院手續的斷絕母女關係!也不代表
你門的(親屬法訂關係)不存在!!何況
人為因素不是一紙法令所能阻擋的...
道德篇有句:行善之人會有福報o
就這句名言讓我想到兩年前/有位姑
娘未婚生子.本來日子就過得很辛苦
卻還得因遇人不淑而多了包袱..在這
時家裡唯一的弟弟又不學好使得早年
喪父的她們過得很辛苦.在知道她們的
困苦不由得興(起斷尾求生)告訴她既然
唯一的弟弟有可能成為禍害!倒不如幫
他買好意外險/好預防不測之善后**由
於我的建言發生應驗!使得這家人過得
比從前快活也放下了長久的重擔o
新年裡說這事應該不很恰當.但由網上
所訴引起我再訴往事與妳參考就算分憂
也告訴妳各人作事各人擔.天理公道自己
做為丫!順祝如意平安o
2007-02-20 20:59: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很抱歉
母女關係不可能斷絕
因為
你身上流著你母親的血
所以法律上不可能立法有關斷絕親子關係的相關條文
2007-02-21 01:54:55 補充:
我跟你講一個辦法看你敢不敢
(藝人也會用這招)
就是跟記者投訴
雖然很痛苦...也卻很有效
從現在開始你外婆拿錢請他開收據要不然不用給他
2007-02-20 20:52: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法律上無法斷絕母女關係 因為你們有血緣關係
也就是說實際上就算你不承認 也是沒有用
2007-02-20 20:36:5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