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請懂法律的網友幫我解答此問題

情況是這樣的,就是我外婆和她兒子(我媽的哥哥)長久以來都會向我媽媽和我阿姨要錢

我媽的哥哥不是個好人 不去工作只都想辦法騙人家錢
我外婆因為溺愛兒子 所以最後也幫她 兩人聯合起來

我媽媽有屢次勸我外婆 但結果失敗

雖然母親向女兒要錢好像是正常的 但是最近變本加厲
我外婆會到我媽媽上班的地方要錢
假使不給她 就會賴在那裡故意惹事
我媽怕因此被炒魷魚 所以也只好給她

大家或許會覺得母親向女兒要錢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因為我們家經濟近幾年也有了困難
我媽媽必須要工作賺錢分擔家裡支出....等

不但要承擔現實中經濟問題 又得飽受精神上的壓力(我外婆和她兒子來要錢)

真的不想再承受那種精神上被恐嚇...(講難聽點就是嘞索)的壓力

但是如果完全置之不理 又怕會被我外婆提出"子女棄養..之類的"等告訴

所以想請問像這種情況可以提出向法院斷絕母女關係嗎? 或是有其他方法??


拜託請知道的人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2007-02-20 20:25: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我剛剛去搜尋了有關斷絕關係的知識
但好像法律上規定無法跟有血緣關係親人斷絕關係
那這樣到底該怎麼做呢?
難道以後每次我外婆她又一直無限度向我媽和我阿姨要錢
我媽都要給她嗎?

2007-02-20 20:37:34 · update #1

To 吉尼斯
你好:
無法斷絕關係
那有沒有其他方法 可以阻止這種事情呢?
因為我媽媽根本也沒有那麼多錢可以再給她
我們家的經濟也很拮据了



謝謝

2007-02-20 20:57:14 · update #2

6 個解答

於法 以上的層面都說明得很清楚了 妳也知是無法斷絕;
妳與妳母親及阿姨要想的方法 應該是如何不給?
請妳母親能否想辦法調離原工作單位 或乾脆換工作
好讓她母親沒機會再去騷擾;
(需索無度又態度惡劣的人 那種嘴臉實在令人難以忍受)
親屬間本就負互相扶養的義務
若母親無工作能力 作子女的還是有責任要養她
不是因成年就免負義務
但就算是遺棄 被法院判需扶養 
也是參考當地縣市的生活水平及當事者收入去分攤比例
不是無限度任對方需索
個人想法
不妨請妳阿姨及母親兩人商量好(不要這頭要完錢又去另一頭要) 
明確告訴她們母親
(舅舅若好手好腳 叫他自己去工作 姐妹們不必扶養他) 
錢 會給,每個月只固定給她生活費 再多的 沒有!

2007-02-21 11:01:45 補充:
若她再去妳母親工作的地方騷擾 不用客氣 叫警察(目的是嚇阻她的行為)來
一次她就會怕到了

2007-02-21 06:00: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這個問題我想過了...
每當有人問這個問題...我就這樣回答別人
其實台灣沒有這種法律(大家好像都回答過了.)..
但是我覺得還有所謂斷絕母女關係還有一個作法...
就是妳們去給人家收養...
收養就斷絕了原來的親子關係..產生新的新子關係...
我覺得可以找你家族中認識..信任的長輩...去給人家收養
但是因為斷掉舊的親子關係..將來繼承就沒有你們的份了...
同理..新的親子關係也會產生繼承..未來人家要不要把遺產分給你們..要跟人家說清楚

2007-02-21 07:18: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首先 你母親跟你外婆之間天然血親關係 是無法終止
但是民法並無賦予成年子女對母親的[養育義務]
除非你母親是你外婆唯一的經濟來源 才有可能觸犯了刑法的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這條的要件很嚴格 除非你母親是你外婆唯一的經濟來源
才有可能成立
否則即便你母親不給你外婆錢 也只是道德層次的問題
沒有觸法

2007-02-20 22:49: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彼得兔 3 · 0 0

貧賤百事哀!而且法不入家門.

這種無奈**依我想既使你做了

法院手續的斷絕母女關係!也不代表

你門的(親屬法訂關係)不存在!!何況

人為因素不是一紙法令所能阻擋的...

道德篇有句:行善之人會有福報o

就這句名言讓我想到兩年前/有位姑

娘未婚生子.本來日子就過得很辛苦

卻還得因遇人不淑而多了包袱..在這

時家裡唯一的弟弟又不學好使得早年

喪父的她們過得很辛苦.在知道她們的

困苦不由得興(起斷尾求生)告訴她既然

唯一的弟弟有可能成為禍害!倒不如幫

他買好意外險/好預防不測之善后**由

於我的建言發生應驗!使得這家人過得

比從前快活也放下了長久的重擔o

新年裡說這事應該不很恰當.但由網上

所訴引起我再訴往事與妳參考就算分憂

也告訴妳各人作事各人擔.天理公道自己

做為丫!順祝如意平安o

2007-02-20 20:59: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很抱歉
母女關係不可能斷絕

因為
你身上流著你母親的血
所以法律上不可能立法有關斷絕親子關係的相關條文

2007-02-21 01:54:55 補充:
我跟你講一個辦法看你敢不敢
(藝人也會用這招)
就是跟記者投訴
雖然很痛苦...也卻很有效
從現在開始你外婆拿錢請他開收據要不然不用給他

2007-02-20 20:52: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法律上無法斷絕母女關係 因為你們有血緣關係 
   也就是說實際上就算你不承認  也是沒有用 
    
    

2007-02-20 20:36:5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1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