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裂之刑
楚莊王以最殘酷的車裂之刑殺了夏徵舒.......
車裂之刑是怎樣的刑罰
為什麼是最殘酷的
謝謝大家
2007-02-18 10:39:5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哈哈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不知道您說車裂之刑是"最殘酷"的出處於那本書? 其實這問題之前就有人在知識裡問過了.
以下是節錄:
車裂之刑,就是所謂的"五馬分屍".
先把人固定在版車上,
用五頭馬,分別綁在頭,雙手,雙腳,五個部位
然後鞭打馬匹(或在馬尾上點火)讓馬往不同方向逃竄
人就裂開了....
所以叫車裂
一 春秋時期
車裂是把犯人兩手綁在拄上,兩腳綁在牛車上,然後硬生生地把犯人身體撕成兩半的極刑。
二 秦始皇
改用馬車
後發展成~五馬分屍~即是用繩子綁住人的四肢跟頭部分別以五匹馬拉扯...直至受刑人身體被肢解
亦有人認為車裂指的正是五馬分屍。他們以《遼書》中的句「淫亂不軌者,五車轅裂之」作例,證明兩者確有關連。
一部分人肯定這一成說,認為這一酷刑在史籍中屢見不鮮,且多以車裂、圜等詞語記載。如《左傳·桓公十八年》:“圜高渠彌。”《左傳·宣公十一年》:“殺夏征舒,圜諸粟門。”但並不是毫無例外,如《遼史·刑法志》就有“淫亂不軌者,五車轅裂之”,道出了“五車”與“輾裂”之間的關係。
但是個人也在網路上找到一些資料並不認為車裂之刑就是五馬分屍
漢代辭典《說文解字》將車裂和斬首相提並論:「斬法,車裂也」
車裂中的「車」字並非指「車子」,而是某些古體字「尊(?)」在字形變化中產生訛誤而成為「車」字。
五馬分屍只屬民間傳說,實際上該詞最初於歷史小說《東周列國志》出現時,是以牛拉車分屍的。
近年常有人斷然否定兩者之間的聯繫,認為車裂並非五馬分屍。主要理由是:一,古代典籍中並未釋車裂或輾刑為“五馬分屍”,漢朝許慎《說文解字》有“輟,車裂人也”、“斬法,車裂也”等說法,將車裂、斬、輾賦予相同的意義,即以銳利的兵器斷人肢體。先秦時,各國對公開處死的罪犯或敵人,無論用刀戈砍殺,還是弓箭射殺,最後都肢解屍體高懸示眾。可見,車裂指用刀斧肢解敵人或罪犯的屍體,並非將人活活撕裂。
二,古人進行行刑到示眾這一過程時,其順序是先梟首後分屍,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說:“盡得(繆)毒等,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可見車裂時的屍體已是無頭之屍,無法用五匹馬來分解了。三,從文字發展角度看,“車裂”的“車”,並不含有“車子”的意思,就如“斬”字一樣,不論是用於勞動的斬具,還是用於殺敵的斬具,都不會是車,因此在文字學上“斬”字的結構是無法解釋的,很可能是由於當時的字體由古、籀向小篆、隸體變化過程中一點訛誤造成的。車裂的車(繁體字作“ ”),本應是“尊”字,有斬、截、斷、割之意,這些字常可與“裂”字相配成詞,如“斷裂”、“割裂”等。“卓”由於形近儷訛,得“ ”字之義,進而約定俗成,與“裂”組成了一個古書常用詞。總之,車裂的“ ”,決非馬車之意,所謂車裂與“五馬分屍”毫無關係。
那麼,“五馬分屍”之說從何而來呢?有人指出,自漢景帝改革刑法後,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終失傳。一些古書幾經後人妄改,如《南燕錄》中有“車裂嵩於東門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覽》中已被改為“五車裂之”,中華書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車裂之”,讀者以今視古,難免產生種種誤解。此外,民間文學、古典小說對這一刑罰的描繪,起了直接傳播作用,如《東周列國志》說商鞅被“五牛分屍”,這是“五馬分屍”俗說的近源,什麼時候立牛被五馬取代更不可考。但至少在近代,“五馬說”已廣為流傳,以致于洪秀全將:五馬分屍”刑當作太平天國正式刑名頒於天下,這是中國法制史上獨一無二之例。
總之,不可斷言中國未嘗有過“五馬分屍”之刑,但或可相信車裂不是“五馬分屍”。
您參考看看
2007-02-18 11:19: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一)、
車裂又稱轅刑、輾裂,這是古代一种殘酷的死刑,民間俗稱「五馬分屍」。人們認為,此刑的執行方法,是將受刑人的頭與四肢分別繫於五車之上,然後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將肢体撕裂。古人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殘害或割裂,許多人一旦獲罪,常苦苦哀求“賞個全屍”,而殺人者「賞他全屍」的許諾,已是極大的恩惠。但這「五馬分屍」,不僅讓人「身首異處」,連四肢都各在一方,難怪一些罪犯想起這一刑名,都不寒而慄,因為這酷刑不僅讓死者的最後一刻肉體異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
—般情形下,它專用於謀反、篡逆等大逆不道的人。
戰國中期的政治家商鞅,曾助秦孝公兩次變法,奠定秦國兵強國富的基礎,卻激起貴族勢力的憤恨,孝公死後,太子秦惠王上台,曾被商鞅割去鼻子的公子虔(太子的老師)陷害商鞅謀反,秦惠王以車裂之刑殺之。
秦王嬴政時,宦者謬毒得寵于太后,結黨營私,又因酒后失言,道出他與太后的關係,事后自知罪不可赦,便起兵叛?。秦王對其恨之入骨,逮獲後也處以車裂,夷其三族。
此外,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組織者之一馬元義、隋朝禮部尚書楊玄感等,都死於此刑。
(二)、
近年常有人斷然否定兩者之間的連繫,認為車裂並非五馬分屍。主要理由是:
1 古代典籍中並未釋車裂或輾刑為「五馬分屍」。漢朝許慎《說文解字》有「輟,車裂人也」、「斬法,車裂也」等說法,將車裂、斬、輾賦予相同的意義,即以銳利的兵器斷人肢體。
先秦時,各國對公開處死的罪犯或敵人,無論用刀戈砍殺,還是弓箭射殺,最後都肢解屍體高懸示眾。可見,車裂指用刀斧肢解敵人或罪犯的屍體,並非將人活活撕裂。
2 古人進行行刑到示眾這一過程時,其順序是先梟首後分屍,如 史記•秦始皇本記 中說:「盡得繆毒等,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可見車裂時的屍體已是無頭之屍,無法用五匹馬來分解了。
那麼,「五馬分屍」之說從何而來呢?有人指出,自漢景帝改革刑法後,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失傳。一些古書幾經後人妄改,如《南燕錄》中有「車裂嵩于東門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覽》中已被改為「五車裂之」,中華書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車裂之」,讀者以今視古,難免產生種種誤解。此外,民間文學、古典小說對這一刑罰的描繪,起了直接傳播作用,如 東周列國志 說商鞅被「五牛分屍」,這是「五馬分屍」俗說的近源,什麼時候立牛被五馬取代更不可考。但至少在近代,「五馬說」已廣為流傳,以致於洪秀全將「五馬分屍」刑當作太平天國正式刑名頒于天下,這是中國法制史上獨一無二之例。
總之,不可斷言中國未嘗有過「五馬分屍」之刑,但或可相信車裂不是「五馬分屍」。
(三)、
有人認為車裂並非如民間流傳所指的五馬分屍,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
◎漢代《說文解字》將車裂和斬首相提並論:「斬法,車裂也」
◎車裂中的「車」字並非指「車子」,而是某些古體字「尊(?)」在字形變化中產生訛誤而成為「車」字。
◎五馬分屍只屬民間傳說,實際上該詞最初於歷史小說《東周列國志》出現時,是以牛拉車分屍的。
◎亦有人認為車裂指的正是五馬分屍。他們以《遼書》中的句子淫亂不軌者,五車轅裂之」作例,證明兩者確有關連。
另外,關於車裂的執行時間,各方意見亦不一致。多數人認為車裂是用在屍體 (包括已斬首者) 上的,而非撕裂活人。
(四)、
其實中國並不是唯一傳有此刑的國家。中世紀的英國亦曾有極類似車裂的刑罰,稱為 Hanging, drawing and quartering,用以處死叛逆者。
犯人會先被問吊,但不吊死;然後剖開犯人腹部,取出內臟並於其眼前燒毀。最後犯人會被斬首,身體亦會被分為四塊。效果相當於車裂和凌遲的結合。
和中國的版本一樣,英式車裂亦會用在死屍上。17世紀中葉的英國獨裁者克倫威爾死後數年即被復辟的查理二世清算,而受此刑罰。
關於此刑在英國被廢除的年份,網上的資料並不一致,但總的來說,在1870年以後,此刑罰已不再在英國法律中出現。
2007-02-18 12:07: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1車裂之刑就是5馬分屍之刑 秦代商鞅也受車裂之刑-太史公史記所記車裂商君就
2車裂:受刑人頭 雙手雙腳 分別綁上繩子 繩子前端綁住馬車 縱馬向前 受刑人身手異處
3受刑人身首異處 內臟支離 慘不忍睹
2007-02-18 11:02: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玉山 6 · 0⤊ 0⤋
車裂,又稱轅、磔。民間俗稱五馬分屍,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相傳此刑乃將犯人的頭及四肢分別縛到五輛車上,由馬引車前進以撕裂其身體。
2007-02-18 10:56: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阿潘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