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出生,所以有美國護照,不過幾乎都是在台灣長大.幾年前去美國念完書後回台灣,從去年起開始工作.
想請問今年是不是該開始報美國的稅了?那請問要怎麼報呢?我知道好像是上美國IRS網站,可不知道該用哪份表?
有誰可以稍微指導我一下嗎?感謝!
2007-02-16 12:11:0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MagicWendy 1 in 教育與參考 ➔ 出國留學
我是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應該填什麼表格and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唷!謝謝!
2007-02-25 08:13:09 · update #1
Dear Sir,
美國公民或居民國外收入的免稅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美國公民或居民在國外的收入,都必須交付美國的所得稅,但是合乎資格的話有相當的名稅額。以外國為長居地的美國公民或居民,比如在九九年有七萬四千元免稅 額,兩千的免稅額則為七萬六千元,每年增加兩千元直到2002年。比如在九九年稅表裏,每名子女的減稅額為五百元。
稅務局外籍人士新預扣稅捐報表;FORM W-8BEN及FORM W-8EC。
國稅局(Immigrants and Taxation Part II )發出的個人稅號[ITIN]的全名為個人納稅識別卡[ITIN],為與社會安全卡相同的九個數字的識別卡,供給沒有社會安全卡而有意納稅的人都可申請, 主要的功能是作為納稅或退稅,及作為美國工作季的記錄。
不論申請人有無合法居留美國身份,是採用何種簽證或是無簽證進入美國都可以申請美國財政部國稅局的個人稅號。聯邦財政部國稅局與司法部移民局沒有電腦聯線,不互通消息,納稅卡的資料不會交給移民局。
國稅局規定所得稅方 面,凡是美國公民或「居民」不論在全球各地何處的收入都應讓交付美國所得稅,國稅局的所謂居民所包括的不只是持有美國綠卡的永久居留權居民而已,在美國長 期居住的非法移民,國稅局也要抽稅。當然在部份情況之下,也可以申請減免。
出售居住的住宅,淨得的頭二十五萬,夫妻共同申報所得稅則五十萬元可以免稅,但是賠了錢也不能抵稅。
美國公民或居民,在外國工作及有收入,可以申請局部或全部國外收入免稅,長期居住在外國及工作竹的美國公民,在九九年的免稅額可以申請的上限是七萬四千 元,兩千年會上升兩千元到七萬六千元,到兩千零二年增加到八萬元。美國居民同樣可以申請類似美國公民的免稅額,假如原籍國家與美國簽有稅務協議,在原籍國 交稅的話,則國外收入免稅。
2007-02-18 05:46: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arilyn Guerrera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