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因日前朋友與他人起了口角.以致兩人打了起來.不過是對方先動手.
我們才還手.因為我們在場有三人.他只有一人.所以他被傷的比較重.頭部縫了20針.但我們三人也都有傷.但都是輕傷.我們也有去醫院驗傷了.現在對方好像是堅持要提告.說要告我們殺人未遂.請問這樣有可能告的動嗎?這了不起最多是傷害罪吧???
如果真的上法院.法官會怎麼判呢?是會罰錢還是會緩刑呢?我們都沒有前科紀錄.對方有找律師.那我們有必要也找律師嗎?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呢?

2007-02-16 08:28:0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暉董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抱歉..點數忘記設定了.只有5點

2007-02-16 08:41:41 · update #1

所謂的緩刑是什麼?

2007-02-16 08:45:23 · update #2

5 個解答

你們可以拿驗傷報告提出告訴
現在只有他告你們
你們也要告他
這種案件最後會變成互毆
通常法官會要雙方做和解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你們一群人互毆的行為若已傷害別人的身體或健康,都是屬於傷害的罪行,雖然是打群架而不能確定是何人打傷,因刑法第二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所以這一群人都應是傷害罪的共同正犯。
但是重傷害就不一樣囉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所需負的刑責非常重大,因為重傷害對被害者的身體權益有很大的影響,法律必需採取嚴厲的處罰。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如果雙方能和解不提告訴,則不會受刑責追究。但是重傷害罪則不屬於告訴乃論,縱然和解法律仍須追究犯罪之行為。所以年青人在為人處事務必三思而後行,不要因一時衝動誤觸法網,而後悔莫及喔!

2007-02-16 08:46: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天之驕子 5 · 1 0

* ***** http://***** *

[電子遊戲]
拉霸、水果盤、7PK、5PK

[運彩遊戲]
棒球、籃球、足球、網球、冰球、各種體育經典賽事

[真人遊戲]
百家樂、21點、骰寶、輪盤、牌九、三公、輪盤、翻攤、牛牛、二八杠

[對戰遊戲]
台灣麻將、德州撲克、骰盅吹牛、四支刀、鬥地主、十三支、二八槓、暗棋、接龍

[彩球遊戲]
香港六合、台灣樂透、今彩539、樂合彩、大陸時時彩、基諾彩、北京賽車、賽狗、賽馬、指數

[優惠活動]
1.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2.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 http://*****
歡迎免費體驗試玩!!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

2014-09-07 15:33: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101406949
這個情況跟你的有一點雷同 你可以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19/8/9jzd.html
這是新聞 ~~你可參考

只能構成傷害罪~

刑 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所明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果當真是對方 先動手 可看附近有無可調閱之監視器材 以為佐證


我國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即在防衛不過當之條件下,承認正當防衛為一種阻卻違法事由。


要注意的是正當防衛只限於「現時不法的侵害」,也就是說侵害結束後就不得主張正當防衛。比方說,別人無故毆打你一頓,已經打完了你才還手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但如果是你朋友先與他起衝突故意挑撥他 是不能夠成正當防衛的

2007-02-16 09:07: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炩炩 1 · 0 0

這種狀況他要控訴殺人未遂實在過頭了,殺人未遂已經是公訴罪,依據程序警方會要求雙方前往派出所作筆錄,再將案件移送分局三組,也就是刑事組處理,這種案件一般如果傷害不嚴重的話再加上雙方和解的話,檢察官通常以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理,目前你是被人告,如果有必要的話也需要告對方傷害,法律是一件歸一件的。

法官要怎麼判刑是看傷害嚴重性以及動機,還有是否為故意,你們三人打一人,這點不論對方是否先挑釁,你們都吃虧。我建議你們先去問一下律師的意見,在民意代表的服務處通常會安排律師義務服務,我建議找一下,討論一下案情,對你們才有實質的幫助。

緩刑: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罰鍰:
刑法第四十一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前項規定於數罪併罰,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2007-02-16 08:57: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愛著阿虹的阿保 5 · 0 0

法官要看是不是有殺人的犯意而造成傷害
或是只是單純的傷害犯意
來決定是判決殺人未遂還是傷害
傷害罪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判徒刑
不是判罰金
至於緩刑
要宣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才有可能
要被告當然需要找律師啊
律師才能爭取你們法律上最有利的事

2007-02-16 13:45:49 補充:
本人不看點數回答的
我管你給幾點
我覺得我可以發揮一點功能我就答了
不用抱歉
點數對我如同廢物
又不能買菸買酒或當飯吃

2007-02-16 08:33:2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