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討論區,可以網上發言的時間,只有星期一至五早上8至10時,是否侵害公眾使用權?以往十多年都是24小時使用的。
曾蔭權上台之後,該節目討論區,變成小圈子討論區,但它卻是全民用公幣支付的政府服務機構。
可否控告政府,侵害公眾使用權?
考資料:
http://hk.myblog.yahoo.com/oslojou
2007-02-14 20:22:0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用乜條例告?
香港電台係公營機構,但唔係政府的一部分,所有無關「侵害公眾使用權」,因為根本無這一回事,把討論區關了或限制內部使用也不違法。
2007-02-15 18:20: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此容不同彼融,公帑嘛,算罷,當是第二個盧X痴,搞第二次維港巨星匯吧!
你有沒有代號,或想發表意見,我會聯同網友一齊支持你,相信樓上的春卷龍也會支持的。
2007-02-28 11:21: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丫發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