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天開車時~依台計程車超車超到我前面~我按他一下喇叭~她突然停車~我的車也即時殺注~後來有發生一點小爭吵~但我見沒事我就開走了~到後來我今天居然收到存證信函~對方說我肇事逃逸~但因為當場也沒別的證人~我的車也都沒事~感覺對方是來敲竹槓~請問我要如何解決後續的處理~
2007-02-15 08:05: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GOODMA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存證信函成本不到100就可以完成,輕而易舉。
2.證據會說話:試問證據在哪裡?有警方處理嗎?有拍照嗎?有第三公證人在現場做證嗎?
3.如果他說您〝肇事逃逸〞,您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詐欺〞、〝損害名義〞。
存證信函內容大概:某時某地,因某某某,車號XXX,無故於車道上突然停車,所幸車號XXX,駕駛者XXX,緊急煞車,所幸未釀成事故。今於某月某日收到您寄的存證信函,誣告我〝肇事逃逸〞,請於收到此信函五日內與XXX聯絡,若您提出法院訴訟誣告我,我會一併向您提出〝誣告〞、〝詐欺〞、〝損害名義〞以維護我個人名義。
存證信函的格式可仿照他寄來的,書寫內容就大概照他的改改即可,記得上述內容的字眼要寫上去,至於文筆的部分就需要您自己去潤飾。
寫好後到郵局回寄一份給他。
寄得:存證信函絕對不能有恐嚇的字眼出現喔!
2007-02-19 13:13:50 補充:
原諒他們吧!
這一切還不是為了錢,
多跑一趟,就多一些收入不是嗎?
為的不過是養家活口罷了!
2007-02-16 03:05: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告的人要負舉證之責.
除非他拿的出證據.
你可以不用理會.
存證信函誰都可以寫.
你害怕妥協他就能索賠.
2007-02-15 10:12: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香草奶昔 2 · 0⤊ 0⤋
他怎知你的住址?
若他有報警備案, 警方是有辦法通知你
那你就要到警察局了解狀況
但應該也不是對方寫存證信函通知你
存證信函誰都可以寫, 若內容胡扯, 也不會有作用
若有法律諮詢問題, 縣市政府都有服務, 可以詢問諮詢時間然後去詢問
首先還是要了解是否對方有在警局備案
2007-02-15 08:23: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