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民黨的主席馬英九因為特支費案被起訴..
而且他也遵守諾言辭去黨主席,順便宣佈參選2008年總統!!
這些我都沒意見...
反正這是他自己的事,他如果真有本事可以選上就去參選吧...
反正選票是大家自己的,大家喜歡投誰就投誰,又沒人強迫你投給誰..
我相信當官的百分之一百都會污錢!!!!!
今天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被起訴!!
那前桃園縣長呂秀蓮呢??
前宜蘭縣長游錫崑呢??
前台北縣長蘇貞昌呢??
前高雄市長謝長廷呢??
以上這些人真的都清廉嗎??
希望檢調單位能一視同仁比照馬英九案如此有效率去查查他們!!!
相信司法是公正的,而不是政治介入司法!!
相信大家都不願把自己的納稅錢被他們給污走吧!!
我就不相信那些人有多清廉!!
由衷期待會有答案的那一天...
2007-02-14 18:24:2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玉骨冰清白無垢 3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如果答案他們是清廉的
我一定會投他們的
2007-02-14 18:27:31 · update #1
一如預期,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因為特別費案,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國民黨在第一時間,召開臨時中常會,馬英九毫不含糊地請辭黨主席,兌現他的承諾。不必懷疑,此案掀起的政治風暴,不會亞於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
如果這是檢方偵辦首長特別費案的標準,未來,舉國也將睜大眼睛,看著檢方如何處理包括司法院長翁岳生、綠營呂游蘇謝在內眾多天王的特別費案。
馬英九案是在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遭綠營檢舉後即行偵辦的案件,無庸置疑,此案從一開始,就具有高度政治性。但檢調辦案講究證據,不問藍綠,檢方會在偵辦後以貪汙重罪起訴馬英九,最重要的依據即是認定首長特別費屬「公款」,必須支出、使用,不得納入私帳,講白了,花完了反而沒事。此一認知顯然與法務部去年十一月指首長特別費與「實質補貼」,迥然有異,起訴書更直指法務部此說係「獨創新解」、「並非通說」。
檢察官的見解是否合乎一般認知呢?坦白講,首長特別費的起源,就是在補貼首長開支,不論是犒勞、饋贈或人情往來,早在四十年前,監察院即糾正過行政院,認為首長特別費淪為變相津貼,應予改善。但是,四十年後,何以情況未加改善?甚至,從主計審計的核銷程序中,讓首長更容易視特別費為「實質補貼」。原因很簡單,特別費入私帳,非出於首長的要求,相反的,這是主計單位的規定,而且所餘還不必繳回。
持平而論,就社會觀感而言,特別費即使是貼補首長用度之不足,但也應用於公務支出,首長的人情往來,某種程度也被視為公務;但是,特別費直接匯入私人帳戶的制度卻讓首長一夜醒來,竟成為貪汙嫌犯,不禁要問,設計這個制度的人,是否也得負點責任?不要忘了,全國六千五百各級首長,有大部分的特別費入帳,都是用這個方法。
查黑中心傾盡所能,查遍馬英九與家人的所有帳戶金錢進出,大至捐款小至每個月的瓦斯費,逐筆核對,確認有一千一百多萬的落差,屬於馬英九沒捐出或沒用完,而納入私帳者;這就更弔詭了,因為,這筆款項結結實實、一文不漏地,列入馬英九的財產申報。換言之,這份起訴書的犯罪事實,竟原原本本地被貪汙嫌疑犯,絲毫不掩藏地公諸於世,那個主觀有犯意的貪汙者,會愚蠢地把貪汙所得公告大眾?檢方指摘馬英九係以「詐術」詐領財物,這種笨方法都稱得上是「詐術」,馬英九特別費案真可列入「詐術奇譚」,引為負面教材了。
檢方清查馬英九和家人帳戶,包括台北(富邦)銀行、中國國際商銀、兆豐銀、國泰世華、郵局,馬家日常開銷支出與進帳可謂鉅細靡遺地在起訴書中呈現。檢方未採信「大水庫」的說法,即凡非出自特別費帳戶之支出,包括捐款,都難謂用自特別費,即使馬英九按月匯款給夫人周美青,周美青個人捐款亦不被檢方認定為特別費支出。如果這是檢方心證認定的標準,同樣的,政府在首長特別費未來支出上,亦應明確規定專款專戶專用,才不會釀成制度陷人於罪,入罪者卻一無所知。
無可諱言,根據政府對首長特別費的規範,很清楚界定為「係因公支用,應依規定檢具憑證或首長領據列報,核非個人所得,應免納所得稅」;同時,「以檢具原始憑證為原則,倘有一部分費用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憑證時,得依首長、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最高以半數為限」。在這個規範下,絕大多數首長均列報到最高限額半數,但還是有少數首長,或者未支用餘款即不請領,或者根本不支用無須原始憑證申報的特別費。
馬英九自持清廉,卻非「少數中的少數」,他依循大多數首長的行事方式,不但請領完畢,甚至常在支用未發生時,即先行請領,成為檢方認定他「使詐」的主因。面對現行首長特別費的支用辦法,首長們不踩到法律紅線的辦法只有二種:一是狠狠地把錢花完,不論這筆錢入帳與否;二是摳門到一毛不花,最好領都別領。馬英九既領了,只能認了,檢察官最後請求法院對馬英九從輕量刑,因為馬英九最後還是全數捐出,「已無犯罪利得」。馬英九大概想都想不到,一生字典沒有「貪」字的他,會因為不夠「廉」或不夠「奢」而入罪。
就像國務機要費掀起政壇風暴一般,馬英九特別費必然又要掀起另一波政壇風暴,對即將面對二○○八大位競逐起跑的藍綠天王而言,這都是無法忽視的變數。但是,我們寧可相信,檢察官心中無藍綠,政治因素也不該是檢察官辦案的考量,即使全國可能有過半數民眾無法置信、甚至接受這個起訴結果,但司法程序走到這一步,除了尊重別無他法;接下來,檢方如何處理綠天王在內的其他首長特別費案,包括馬英九的同案被告司法院長翁岳生,我們拭目以待。
2007-02-14 19:1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榮 3 · 0⤊ 0⤋
我看現在不貪污的微乎其微,誰沒私心呢?我認為馬英九也有私心也會貪,四大天王也有私心,那至於貪,檢調還沒有結果出來,只能說陳總統跟馬英九是死對頭,互挖對方的事,2個都是台灣2大黨的頭頭,要擊垮對方就是要擊垮龍頭,卻搞的兩敗俱傷,何必呢?安安靜靜的治理台灣,不是更好~~
2007-02-14 18:51: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網路遨遊 1 · 0⤊ 0⤋
看到錢不貪的人....很少吧
如果是我,多多少少也會貪
只是
我拿錢 我也會認真做事
有些人拿了錢還擺爛
只管自己大魚大肉
卻不管百姓死活
我個人認為
馬英九算是有在做事
2007-02-14 18:40: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nie 3 · 0⤊ 0⤋
一定會貪污吧= =
你愛不愛錢?祇是貪污的多不多 有沒有被發現而已!
不然為什麼那麼多人要出來選立委那些有的沒的一堆~_~
有效率有效率有效率~~
檢調單位是因為有人出來報料才會去調查巴
不然誰要自找麻煩呢 = =
忙也是領那些錢
清閒也是領那些錢 = ="
2007-02-14 18:33: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토끼 1 · 0⤊ 0⤋
基本上那只是政治鬥爭
特別費哪一個市長沒拿過阿
拜託
只是說馬英九說話有點誇張啦
說什麼絕對清廉 無黑金 反貪腐
鬧的執政黨看不過去了
一堆立委開始砲轟
鬧的現在 黨主席丟了 選2008比較重要
司法可以說是絕對公正的
司法只要有證據 就能定你的罪
在司法界 證據才是王道
你要知道這點
沒有證據 就算檢察官在怎麼翻 怎麼起訴
法官只相信證據 至於政治迫害
那要看人摟
2007-02-14 18:32:3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奶油拔辣手 1 · 0⤊ 0⤋
多少都會貪吧 這世上誰不愛錢呢 = =
這社會啊...搖頭
2007-02-14 18:27:5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悠悠滅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