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的法拍屋,如現場有遺留物,要如何處理?
是否要訴訟,如要訴訟其程序為何?
感謝回答
2007-02-12 12:22:1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華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除非拍賣公告有註明合併拍賣屋內的傢俱及動產設備,否則這些遺留物品是不在拍賣範圍,仍然屬於原屋主的;但在點交時,原屋主不願將這些東西帶走,或根本找不到原屋主時,法院會協同拍定人清點造冊,將所有遺留物交給拍定人保管。
有些法官不怕後遺症,會同意遺留物放在房屋現場保管,有些法官堅持運往別處保管,然後由拍定人通知原屋主來領取;萬一通知不到,則由拍定人以法院公文到戶政事務所調閱對方戶籍地址,再通知一次,又通知不到時,即聲請法院公示送達,刊登報紙視同通知。
再未來領取,拍定人可向法院聲請拍賣遺留物,將拍賣所得價金提存法院,就不管對方是否來領取了。
除非標到的法拍屋是不點交,不然以上程序都不需訴訟。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空屋陷阱_big.gif
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7-02-13 04:01: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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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0 19:03: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好..
買法拍屋有二種..
一種是有點交的,,
程序上,,法院書記官會陪同到房屋現址,,辦理點交..
如是這種,,屋內的東西,,點交完後,,全部都由拍定人自行處置,,你留下來自己用,,或把他丟掉都可以..
另一種是不點交,,
法院負責將不動產移轉至你名下後,,拍定人自行去現場處理,,這種一般都是還有人住在那裏,,所以不點交..
這種情形較為複雜,,
按你所述的情形,,算是不錯的一種,,現場沒有人住,,但留有物品,,
處理方式..
會同當地里長,,管區警員,,共同至現場,,將物品拍照留存,,然後將其物品搬至一個定點存放,,再拍照存底,,最後將大門鑰匙更新..
至此,,你可安心居住下來了..
祝你好運
新年快樂
2007-02-12 14:17: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杜總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