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說明案情發生經過
我是在yahoo拍賣上買東西 賣家給了我他的郵局帳號叫我匯款
我匯款之後 等了一個多禮拜 賣家遲遲未寄出東西給我
後來我打電話給他也沒消息 我就在他的留言板上問他
他說他貨物來不及出貨 他說要把錢退還給我 叫我給他我的帳號
我也給了他帳號 我又等了一個多禮拜 他還是沒有把錢退還給我
後來我在打電話給他 他都不接 我很火大 [因為我發現受害者不只我一個]
我決定去報警 告他詐欺 由於我是用我女朋友的帳號去買東西
所以當時警察說 那要以我女朋友的名字報案 [我女朋友到現在都還在怪我要去報案]
警察製作筆錄後 拿了三聯單就結束了[這時間是去年七月幾號我忘了] 到現在我女朋友的家人收到法院通知
說已經抓到這個人 叫他今年二月十四日去法院指證[詢問]
說了這麼多 想請教的是
1.對方詐欺 我能叫他賠償嗎?能的話 可以要求多少[這應該是民事部份吧?]
2.我女朋友"很"擔心 如果對方之後 找上門來找他麻煩[我們能跟法官要求保護嗎?]
3.因為告訴人是我女朋友 [因為我是用她的帳號來買東西] 可是匯款的帳戶是我的 那我可不可以也出庭 [可是我沒有收到法院通知]
4.如果法官判決證據不足 對方會不會對我提出巫告[因為我懷疑對方是詐騙"集團"]
應該就這些了 請各位大大們 麻煩你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尤其跟法律相關科系或職業的人幫忙一下 拜託]
2007-02-10 15:14: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還有一個問題是 會不會與被告見到面阿....[我女朋友是個淑辣~"~]
2007-02-10 15:17:27 · update #1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至於刑期,可參考刑法第339條至342條,其中也有特殊的詐欺行為規定。
1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作如下分析: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2. 對於本票債務人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本票債務人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本票債務人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的票據行為,他人因詐欺的票據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財產上的損失,且本票債務人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
3. 依照所述事實,僅有在證明票據債務人在為票據行為之時,主觀上即具有以票據行為詐欺之故意和意圖,票據債務人始具有「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當」。如無法為上述證明時,不能以票據債務人未履行票據債務即認為有詐欺罪之嫌疑。在此僅能以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加以追訴其民事上之責任。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2. 對於本票債務人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本票債務人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本票債務人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的票據行為,他人因詐欺的票據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財產上的損失,且本票債務人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
3. 依照所述事實,僅有在證明票據債務人在為票據行為之時,主觀上即具有以票據行為詐欺之故意和意圖,票據債務人始具有「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當」。如無法為上述證明時,不能以票據債務人未履行票據債務即認為有詐欺罪之嫌疑。在此僅能以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加以追訴其民事上之責任。 所以依照你的說法~對方的確觸犯詐欺罪嫌~((關於民法被害人固可以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不當得利請求加害人返還不當得利,原則上損害賠償是以填補損害為原則,被害人之精神損失並不包括在內,請求賠償要有法律上依據,精神賠償是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及一百九十四條規定,詐欺不屬於該條之規定。
只能脙依詐欺時之市值及自被詐欺時起依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法定利息百分之五請求賠償。))
2007-02-11 01:20:07 補充:
2.我女朋友"很"擔心 如果對方之後 找上門來找他麻煩[我們能跟法官要求保護嗎?].
至於你所問的保護令~我所查到資料~基本上目前中華民國的保護令都是針對家庭暴力的~你可以問問檢察官或法官一 一
2007-02-11 01:21:32 補充:
3.這點你可以當證人.你可以向檢察官說明
2007-02-11 01:25:41 補充:
4.賣家給了他的郵局帳號叫你匯款你匯款之後~並未收取到任何物品
而賣家也因(本案)被起訴對吧!剛我提到~刑法第339條文中有指出
所以基本上因該部會罪證不足~況且你也有當初匯款的紀錄跟帳號
2007-02-11 01:32:27 補充:
如果對方在被判刑或是保釋獲假釋.去受害者造成人身攻擊.或言語恐嚇.或..反正跑到你家去找你說要報復等等的..
直接告訴你:報警吧
2007-02-11 01:34:12 補充:
理論上..再開庭就會碰到面了= = 照理說受害人很多~叫他別怕-.-
2007-02-10 20:13: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1..刑法偽造文書分類18種…內容。偽造文書有十八種分類刑法,因個案犯罪行為不同,所以法條及法院判決不同,詐欺得利民國81年有判例 ...告刑法的罪附帶民事賠償請半年之內訴訟時間限制,超過則無效..法律上沒有假設或推理問題,若真的有發生,最好循法律途徑解決,壓力來了尋法律途徑解決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我也只是借用他的名義.的本票會觸犯刑法偽造有價證卷指的是支票.本票...各種債卷利益關係.最重刑期七年最輕刑三年...衍生詐欺.偽造.偽簽.分類十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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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第一線實務經驗
2012-08-31 04:02: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