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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前夫離婚,於今年一月前夫因病身亡,有2個小朋友,因前夫的卡債問題,因而向公司拿在職證明去向另一間銀行貸款,整合卡債在同一家,但繳費不到多久即身亡,想問大家,銀行會因為這筆帳款,而找到我或小朋友身上嗎?如果會的話要如何處理呢?
因為他身亡後,可以向勞保局申請三十五個月的勞保死亡給付,
大約有七十幾萬左右,銀行會因為這樣而像我們追討嗎,如果小朋友辦理拋棄繼承的話,會不會勞保給付的錢,就拿不到了呢?
請各為大大,能夠以您所知道的盡量告知,謝謝,感激不盡吶。

2007-02-10 16:17: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Doris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首先你要了解前夫名下有多少資產,這可以去國稅局查財產
 清單,如果確認負債大於資產的話,再決定於知悉死亡日起
 兩個月以內去前夫生前戶籍地的管轄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2.至於死亡的勞保死亡給付,由於個人對此不是很了解,不過
 保險的給付應該不屬於遺產,而是給繼承人的保險金,因此
 辦理拋棄繼承應該不影響保險的領取(不過此事事關重大,
 還是請你多問問其他專家)
3.因此要不要辦理拋棄繼承的動作,應該是先了解前夫有無其
 他的資產,另外,若前夫的父母具有很好的財力,若前夫之
 父母尚健在,日後你的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父母的資產,但
 是如果拋棄繼承就沒有了,因此要多方面考慮

2007-02-11 12:44: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有兩點錯誤:
1. 辦理拋棄繼承確定不影響保險的領取!
2. 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不會影響將來代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2007-02-15 18:18: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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