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以上的說話,講出個人觀感。
PS
1.不用張貼其他文章
2.你可填HOTLINK,我自己會睇
3.文章唔駛好長,但要令人看到你的重點
(答案盡量要有概括性,不要針對個別人網友,否則又被人檢舉,慘!)
因為此題太淺,如果可以引用我的答問更會優先採用。
2007-02-09 18:16:3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丫發 7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打錯字,是服從多數,尊重少數。
2007-02-09 18:17:49 · update #1
終於睇完,唔明你的意思,可不可以剪貼重點。
2007-02-10 15:59:12 · update #2
在階級社會里、人們由於觀點、角度、地位、貧富、文化信仰、、、、、同
看問題的方法亦會同、因此產生不同的態度、意見、、、也是正常的現象!
求大同、存小異、少數服從多數、成為社會上唯一能统一意見的好方法!
少數服從多數、表示在人少的情况下要服从多數人的意願、但並表示少
數人的意見或看法是錯誤的!有時真理在少數人手里!故要保护少數
尊重少數!歷史事實証實了這一點!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任何事、任何人、都可以由量变到質變、由
成功到成功、由少數到多數、有一個演变的過程!現在同意你的看
法、表示將來、永遠都同意你的看法、但這個看法的轉变、非
一朝一夕、可能幾年、幾十年、、、、意識形態的斗争意味着政治
角力的持續、、、、
2007-02-11 08:57: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我完全不明白你為何說這個題目「太淺」。何時服從多數,何時尊重少數,係民主社會常見的兩難局面。
我不會反對「服從多數尊重少數」,但是口號始終會有空洞之處,重「服從多數」與「尊重少數」有衝突時,你點取捨?
舉例說,我們應該明白普選係人權之一,民主並不超越人權。因此,即使所有人都反對普選,只有一個人贊成,他一個人的人權都需要被落實,不能因為其他人的放棄而連同他的人權也被放棄,否則就是多數暴力。
比較困難的係人權的界線係浮動,隨時間增加,人權的門檻的越來越高。在今天,性傾向歧視也被納入性別歧視,早前也有一宗案例,係法律對性傾向有歧視性,因此違憲無效。這個局面係四十年前是很難想像的。
係以前,只有宗教才是信仰,你不單可以相信宗教,也可以相信無神論甚至係世俗主義/反對宗教。在今天/可見的未來,民族也是信仰之一,民族不單之可以用來信仰,也可以用來反對,民族只是品味與裝飾品。
除了人權之外,另一個有關的問題係程序正義。只有良好的程序正義才可以消除多數暴力,令「服從多數」與「尊重少數」得以兼容。
我希望發問者不要低估此問題的難度。
2007-02-10 19:41: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也許我是一名理想/完美主義者,
我不同意你的想法...
全部問題在於 " 憲法 " !!
請閱讀: 政治和本土行政区划: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5%9B%BD
我同意這個系統是如「盔甲騎士」+「長矛兵」+「長弓兵」+「盾牌步兵」, 它沒有少數多數的問題...
2007-02-11 01:52:18 補充:
我的意思: http://feimumu.free.fr/DSC00053.JPGP.S. 系統是歷史經驗, 精神通常是不變的,但是法律可以跟著新需要,新技術, 和時間改變..
2007-02-10 04:55: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e Chevalier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