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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宏公開王又曾送他的東西,如車子、現金。不怕國稅局來要贈與稅嗎?還是追訴期過了?贈與稅有追訴期嗎?還是她有付贈與稅了?

2007-02-09 08:14: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不好意思補充一點
依據遺產與贈與稅法
贈與人是納稅義務人沒錯
但是如果沒有繳贈與稅而符合法律要件的話
那麼國稅局可以去找受贈人要
依該法第七條: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 行蹤不明者。
二 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者。
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由於王老先生已經帶著家當出國了,若在本國境內確實沒有財產
可以去要,那國稅局就可以找蔡小姐要

2007-02-09 14:36:59 補充:
政府的稅法是相當面面俱到的
比方說有一個人有十億身價
然後全部贈與給一個小孩然後說沒錢繳贈與稅了
此時政府就可以找該小孩要錢
故關於此點尚未有法律上的漏洞

2007-02-09 09:35: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
贈與稅要是贈與人要付的
不是被贈與人付
要追稅不會追到蔡小姐身上


2007-02-09 13:33:02 補充:
因此逃漏贈與稅的是王老先生
不是蔡小姐

2007-02-09 08:31: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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