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難過!
男友前天晚上說到警察局報到,隨即就被拘留在警局,當時有說要等隔天檢查官開庭,到底是什麼罪被當庭羈押,詳情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當天他只有說什麼,他幫朋友報失支票,支票不知道是有了什麼問題,警方有說他是共犯,大概是偽造文書之類的!
我想問一下:
被羈押是否也是可以無罪釋犯,還是就等判決了?
我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救他出來?
可不可以直接申請交保?還是要等通知可以交保才行?
利用認識的人可以讓他早點出來嗎?
羈押時間最少幾天就可以出來?最多又是幾天?
我能問到詳情到底如何嗎?例如他到底為了什麼罪而被抓進去的?
如果真的是偽造文書,他是初犯可以減輕刑責嗎?可不可以不要關?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我現在不知如何是好,難過的要死><
2007-02-09 11:47: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前天他人是晚上十二點在警局拘留
他說隔天會送往檢查官那裡問訊
隨即就被關在裡面,應該是看守所吧!
所以我現在只能呆呆的等嗎?
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救他了嗎?
2007-02-09 12:11:59 · update #1
** 檢察官要羈押人犯要向法官聲請羈押,如果法官認為有羈押之
必要,就會裁定羈押 . 剛收押而已,不可能馬上可以交保的,
如果可以早就交保出來了,這時要等案件明朗後,才有可能交
保,這段羈押期間如有請律師,可請律師就對他有利部份提出
交保聲請狀,聲請交保 .
** 妳先到看守所接見室查詢看看有沒有 < 收押禁見 >,如果沒有
,妳當場就可以拿身分證登記接見他,這時就可問他詳情了 .
如果被 < 禁見 >,妳就可以順便在販賣部買東西給他 .
** 羈押期間,檢察官的偵查期間是兩個月,兩個月到了,如有繼
續羈押必要,檢察官會向法官聲延長羈押,只能限一次,兩個
月,,,到了檢察官提起公訴移送法院,一審法官會視案情是
否交保或繼續羈押,如果要羈押,審理期是三個月,可延長三
次,每次兩個月,,,但從檢察官到法官這段期間,隨時都有
可能交保的 ..
** 最後要不要入監執刑,要看法官的判決而定,如果判處超過六
個月,就一定要入監服刑了,六個月以內,大都可以易科罰金
,就不用關了 .
** 如果無法接見,可向他家人問,因為收押看守所,所方都會通
知家屬的,如果想要知道更詳細,只能問他的律師了 .
** 希望他沒有被 < 禁見 >,妳就可以去看他了,也可以了解妳想
知道的 ..
** 被羈押當然也有可能無罪釋放的,不必等到判決 ..
** 如果可以交保,在法庭他可以打電話給家人來保,如有律師也
可幫他交保 .
2007-02-09 13:06: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既然是當庭羈押當然就無法交保..
申請交保?...那就要請問律師了!!
羈押時間最少幾天就可以出來?最多又是幾天?
那就很難說了...都是看判決= =+
2007-02-09 16:54:39 補充:
至於初犯...通常無前科者..
或是沒有類似案件曾經發生過
都是輕判...
2007-02-09 16:57:04 補充:
剛剛沒看清楚內容....
你的意思是...他是在警局的拘留所嗎?
如果是...那只是被拘留...要等到送法院等判決
到那時...才有辦法知道能不能交保...或者要多少錢才可以交保
2007-02-09 11:5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ake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