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罵人「許純美」,被以公然侮辱罪起訴,罪名真的會成立嗎?請看以下報導.
近日某綜藝節目的曾姓主持人也說有關"你很杜X勝"的用語,請問如果罪名成立,而且被告被判刑,那杜先生和許小姐是否可對司法人員提出告訴,因為他們的名字被污名化,並且要求國家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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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人物「許純美」成了貶損他人名譽的代名詞!台北縣兩名髮廊員工口角,其中一人說對方「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被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許純美目前人不在國內,所以不知她對此事會作何反應。
法界人士指出,公然侮辱必須以帶有貶抑他人名譽的字眼指述對方,才構成犯罪,但最近因為特定社會事件,讓一些原本中性的名詞也被引伸為貶抑甚至解讀為罵人的字眼。
以中性名詞形容他人而引起訴訟的例子,最常見的就是罵人「共產黨」。法界人士指出,共產黨僅是一個政黨的名稱,但在國內因為國情背景特殊,「共產黨」三個字就成為貶抑他人名譽的話,檢方曾經起訴過類似案件。不過,中性語詞是否成為罵人的話,要視個案及當事人感受與社會觀感而定。
去年父親節,永和市永貞路的傑比髮廊負責人朱勵恆將店面頂讓給鍾姓男子繼續經營,並改名為「林麗髮型造型坊」,但因為簽約與租金等債務沒有談妥,引發糾紛;朱勵恆多次帶員工到店內搬走美髮器材。
鍾姓男子於是一狀告上法院,控告朱勵恆及另外三名女員工涉嫌強制、恐嚇、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嫌,其中前員工黃莉婷在隨朱前往髮廊時,曾與店內一位葉姓員工口角,並指著葉說「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檢察官調查時傳喚當時現場其他員工作證,證明黃莉婷確有說這句話,檢察官認為此舉確實有公然侮辱之嫌,昨天起訴黃莉婷;朱勵恆則因進入髮廊後拒絕離去,被依強制罪起訴。
不過,檢察官並未在起訴書中說明,為何指摘他人「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是貶損他人名譽,因而涉嫌公然侮辱罪。
2007-02-09 03:29:2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人名就是名詞...不然人名是形容詞嗎 = =?
2008-12-19 19:29: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哈哈....有點離譜了說....起訴的依據應該不是這句吧!!!???
否則檢座啟不也有貶損許純美名譽之嫌........
怎也想不通.....這樣該如何定罪啊....
2007-02-09 13:09:56 補充:
法官應該私底下也會笑到瘋吧....
2007-02-09 07:03: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彥君 6 · 0⤊ 0⤋
光是許純美三個字,根本定不了罪,但關鍵不在於許純美三字,而是這一句話「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但要被定罪幾乎不可能。
2007-02-09 06:06: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個人覺的 罪名不會被成立
是那檢察官自己認定的問題
他的一句: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
這話就被起訴 顯然缺失很多
因為對方沒說出跟許純美的什麼不同
許純美只是一個名詞
不是一個動詞
不是一個形容詞
也不是一個髒話
許純美也沒犯罪
檢方沒理由就以這三個字來認定是公然侮辱
2007-02-09 03:40: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紀原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