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倘若被判刑六個月,受刑人可以選擇分期付款的方式,付自己役科罰金的錢嗎?(就是不進去關!)在這個過程需要擔保人嗎?
2007-02-08 05:39: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判刑六個月,役科罰金?
有些法官判刑不准役科罰金,不知道當初法官判刑時候
,有附加可以役科罰金?
如果有附加可以役科罰金,才可以辦理。
役科罰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原則上是不可以,
但是也有例外,要使司法單位同意,例如:家境清寒
、失業等等,讓他們相信役科罰金的金額你無法
一次付出。
2007-02-08 05:53: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舞 4 · 0⤊ 0⤋
在判決書上有寫著 >> < 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這樣才可以用繳錢的方式,不必進去關 .
若因金額大,經濟困難,或低收入戶,無法一次繳清,可以拿證明,向地檢署執行科辦理分期付款,最多可分八期,但一切仍要
檢察官同意才行 . ( 中間有沒繳的,仍要入監服刑 ) **不必擔保人.
2007-02-08 12:05: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