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原房貸為廿年也就是240期,以貸200萬來算, 每個月本息攤還約繳10,500元左右, 因期中有部份還款, 故尚有69萬多的房貸款, 以利率3.22%計, 每個月本金的還款額8仟5佰多元, 利息須繳1仟7百多元, 合計每月仍繳10,300餘元.....問過銀行的回答是: 他們依尚餘的貸款額, 自行更動了原期數, 改為80幾期, 故每月繳款金額無差幾多...
可是, 銀行可以片面自行更動貸款期數嗎? 期中還了部份貸款後, 銀行是否應該就原期數, 計收尚餘貸款應繳的本金及利息嗎?
2007-02-08 03:40:3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tender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這要看契約內有沒有特別的約定,不過就算有,可能也有顯失
公平的可能。
2.因為你們當初有約定期數,對你而言稱之為"期限利益",也
就是只要你依約還款,你就有權利依約慢慢還清,在沒有違約
的情形下,銀行不能片面要求你提前還款。
況且,你們還的比當初簽約時約定的快,銀行的風險降低了,
應該也沒有理由要求還得更快。
3.建議:這樣的問題應該可以跟銀行溝通,請他們改回來,如果
有點龜毛,可以婉轉告知將跟"金管會"申訴,銀行自知無理
應該就會改回來了
2007-02-08 04:20: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