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房東搞我,之後我要搬走時,把門把用瞬間膠固定,貼張很醜的海報也是用整面貼死,床墊翻面用瞬間膠,衣櫃放過期食物,最後還留張字條說房東很爛(字不是我寫的).....。
結果房東說要拍照,還說什麼存証信函(那是什麼東東?內容是啥?對我很傷嗎?),當然還說要告我 XD
怎麼辦啊?這樣我犯了幾條罪?要賠多少錢?help~~~~~~~~~~`
2007-02-07 16:52:0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彥宏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但是我都沒有毀損到任何東西啊....這樣也會告的成嗎?
2007-02-08 03:47:19 · update #1
瞬間膠已經夠成毀損了 因為造成的結果是無法在回覆的原始狀態
至於海報跟食物 有可能是強制罪吧(強暴脅迫他人履行不該履行的義務) 至於他會寄存證信函給你 是希望你可以在期限內跟他處理 期限過沒處理就是要提告
2007-02-09 02:26: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uke 1 · 0⤊ 0⤋
你好:
首先你要誠實的說,上面的內容是不是你做的...因為覺得好像跟你有關係吔~
如果上面的事情你都沒有做的話,基本上你為什麼要怕呢???不是嗎?
更何況有些部份...有待商確,所以我就不先說破,也沒辦法教你下一步怎麼處理...祝你平安無事哦~~~
ps:如果字條不是你寫的...你知道有一種方式叫驗指紋嗎?順便反將房東告回去...如果真的雙方都有錯,坐下來談吧,如果都是某一方的問題,去驗謊吧~
2007-02-09 01:53: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衝 3 · 0⤊ 0⤋
房東會寄存證信函,表示給你機會!
你應該展現誠意並利用春節前夕送禮親自道歉(最好有家長陪同);
否則,不只是賠償而已!
你還會留下毀損的前科紀錄!!
2007-02-08 12:01:34 補充:
瞬間膠的傑作,已經是毀損行為!!
2007-02-07 17:22: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沒辦法阿
看能不能想辦法跟他道歉~
低聲下氣一點
不然他真的告的話可能要陪幾十萬吧
2007-02-07 16:53: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k^Q^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