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晚上騎車 出車禍撞到人
對方在昏暗處著深色衣服 所以我第一時間沒看到他
他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闖紅燈過馬路]
當我察覺時已經來不及煞車.閃躲了
之後到醫院 我有跟警察要求幫對方酒測
因為我一直都聞到酒味 礙於對方不方便 所以抽血測
對方家屬也坦承[他有喝酒](多少不清楚)
對方腿斷了 我很擔心 不知道我要負擔多少責任
我騎車很守規矩的 會撞到他也是因為他很近才走出來
在單線道中間 我也沒騎很路邊 也在速限內
希望有高手能幫我分析一下 我大概該負多少責任
2007-02-07 08:05:5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路口只有一邊有斑馬線
我行進方向是已經通過有斑馬線的一邊
是在橋下的地方所以光線昏暗
他闖馬路地方在"橋的腳"旁邊
因為有障礙物所以沒辦法畫斑馬線吧
2007-02-08 06:04:04 · update #1
對方未走人行道、闖紅燈~侵犯路權、導致車禍,不見得是你賠喔!
警方既然有向對方做酒測,想必已詳載事故當時過程與肇事原因,
建議您詳細了解警方紀錄內容並針對個人損失詳列清單與對方談判!
另外,一般人在遭遇車禍當時,
都能就事論事、面對問題,甚麼都講理,甚麼都答應;
但,過個二、三天就翻供耍賴!
所以,與對方作談判、協調時,記得養成錄音習慣,
對方任何承諾都應該以書面方式為之,以保障您自己的權益!!
2007-02-07 09:08: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不知道版大車禍的地點距離路口多遠?
既然說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應該就是有紅綠燈的地方。
不一定每個路口都有斑馬線,雖然沒有斑馬線,但是只要沒有禁止行人穿越的路口,行人都可以走,視同行人穿越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三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也就是說,不管號誌為何,行經路口就是要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雖然我也是開車族,我也痛恨這條規定,但法律已經有明文規定,因此我認為路口的路權好像都是行人的啦。
不過,對方有飲酒,應該也是有疏失,無論如何,我是建議你盡量與對方洽談和解事宜,如果真的談不攏或對方獅子大開口,也只能讓對方告,訴諸法律,讓法官來幫你做仲裁。
最後,祝福你能圓滿解決此事件。
2007-02-08 01:04: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天天 5 · 0⤊ 0⤋
只要警察局有備案在
你就可放心
頂多只是過失致人受傷
不會很重的
若要完全放心
可要求簽具切結和解
法律上沒責任
道義上妳還是盡一下心吧
<有備案 要和解才能結案>
2007-02-07 08:09:4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天天好心情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