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請幫幫我..拜託.. 我是無奈的房客
有點長 提供20點 感謝提供幫助的人

[契約] (都有打在契約上)
與一位房東打契約 為期一年 租金每個月7000
押金 兩個月 (14000)
若是搬離時有雜物留下 需支付2000清傑費

以上就是契約大概的內容

[當初口頭上]
家母: 房租9000 能不能房租算便宜一點 管理費我們繳
房東: OK 房租7000 管理費你們交

[最近情況]
我們每個月繳7000 還幫他代收他租給別人的停車格2000 一共會轉9000給她
家母次繳管理費都繳約半年 所以: 上年6月 繳了6~12月份管理費
今年1月繳1~6月管理費
就在1月繳管理費的同時 我們發現管理費分兩個部份
1. 公共管理費 2.停車場管理費

家母認為停車位不是我們再用 租金也不是我們賺走
不應該負擔停車場管理費
但是房東認為我們當初說好把"管理費"全包

註: 管理費這項並沒有在契約中出現 <--說明清楚好讓大家了解

請問這樣我們若不繳"停車場管理費" 會受法律責任嗎?
請問如果如家母說 直接從下個月租金扣掉不要給房東 會受法律責任嗎?(因為契約有說租金就是7000 所以我不知道能不能擅自從裡面扣)


維修方面
熱水器壞了 請問誰應該維修呢?
契約上面只有說"因乙方之過失致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但是契約上只講到房屋 所以不知道熱水器該怎麼算

請問有人能幫幫我嗎..我年紀沒有很大 算是租屋新手
家母又沒有很了解 很希望能有懂得人提供協助 真是拜託了

2007-02-06 17:41:2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涼兒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請問翔能不能更清楚解釋"為了殺2000元也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情.所以責任必須要您自己負擔." 為何殺價就要自己擔責任呢? 殺價也是後來兩個仁談好的價錢ㄚ? 我是來這裡找知識的 能不能給我"知識" 還不是您認為的東西呢? 很希望您能告訴我您的論點 我或許沒有想到一些很重要的東西。 以和為貴沒有錯 但是這明明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當初管理費是約2000 那我們認了。 但是他當中包含車停位的管理費 我們又沒有停車

2007-02-11 18:02:15 · update #1

4 個解答

管理費~是使用者付費!
既然你們未向房東租車位;且,合約亦未載明承租車位:
當然不關你們的事啊!所以不會有法律責任!
再者,你們沒有義務、責任;也不應該再幫房東收取車位租金!
建議你們立即向房東要求自行處理!
另外,
有許多吃虧的網友,都是事先未蒐整證據、造成很多問題無法證明清白!
建議版主應養成錄音習慣,以佐證、還原事件真相!

(例如:扣除應扣費用所剩的租金數字是怎麼來的)
在設備損壞部分:因為熱水器是附屬於承租權利的一部份,
亦屬房東財產之ㄧ,如果當時租屋即已存在;亦非房客人為破壞!
可以協調房東修繕與維護!

(不過,除非是重大故障;通常為自己方便使用,為時效,小問題房客都會自己修)


2007-02-12 10:16:33 補充:
有感而發,無意冒犯底下的大大~有時候,朋友比敵人更可怕!!

2007-02-07 05:29: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有道理,朋友比敵人更可怕

2009-12-07 15:42: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霹靂幽靈箭 7 · 0 0

1.房東與房客原本應該是各取所需.鬧到如此一來.住下來都覺得不舒服了.何必?
當初要不是您為了殺2000元也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情.所以責任必須要您自己負擔.只要平心靜氣想一想. 屋主也許是為了省麻煩才將交管理費這事務委託住在這裡的人繳比較不會遲交. 而您們剛好符合他的需求.順水推舟就以它來抵銷. 到底是誰佔便宜我也不知道管理費是多少無法計算.但是應該是少於2000元您才會答應.

2.建議案:以和為貴. 吃虧就是佔便宜.熱水器維修費真的不多就自己處理一下.雜牌子一台才3000元有找(大潤發). 出門在外多一個朋友比多一個敵人好上百倍.

2007-02-11 17:28: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laine 2 · 0 0

你好:

看來你的部份跟法律有關,除了我會跟你說明外,你如果還是很擔心的話,我有一個在易租網工作的朋友說,你可以使用易租網提供的免費法律服務去詢問專業律師哦!

進入:www.e-rent.com.tw後,找尋上方有一個選項:法律服務,接著便能線上發問任何關於租屋的法律問題囉!!!

而下面的問題,是透過我一個在逢甲大學出租套房的朋友,以實際的角度來回答哦!!!

請問這樣我們若不繳"停車場管理費" 會受法律責任嗎?

A:因為你們是採口頭上的約定,以你說的並非在合約書上記載,是可以不用付的!
而以一般情況,因為你們為了押低房租而答應房東付管理費(通常都是住的人付),當然就是都包含在內了,這就沒有分住和停車的差別哦!!!
而如果你們真的要分的清楚,房東有可能會要求以原房價去行使租房權力,而你們的關係又會變差.....好好想看看吧~

請問如果如家母說 直接從下個月租金扣掉不要給房東 會受法律責任嗎?(因為契約有說租金就是7000 所以我不知道能不能擅自從裡面扣)

----->千萬不可以哦!!!因為最簡單的認定就是有侵占的行為哦!!!千千萬萬在做任何事情前,不能以"我認為..."的出發點去做哦!!!!!

維修方面
熱水器壞了 請問誰應該維修呢?
契約上面只有說"因乙方之過失致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但是契約上只講到房屋 所以不知道熱水器該怎麼算

----->這部份我朋友的房子算久久發生一次,處理方式就是會有熟識的水電師傅去檢查後,因為電器用品都有使用年限,自然故障就直接換掉,而費用當然是由朋友付,通常沒有房客冒著洗冷水,或是想換新的想法去破壞,而且專業的師傅一看就能知道是不是人為因素囉~~~這點就和你合約書上的一樣囉!!!
解決方式可以和你的房東說一聲,看付費方式怎麼辦?而水電師傅換好後可以在收據上簽名,再向房東請款!!!

由於我朋友管理的套房也有屬於大樓式的,所以會有配合的水電師傅,你的房東不是像我朋友那種有超多套房出租,所以心態上會比較寶貝自己的房子,希望你能順利解決哦!!!

2007-02-11 05:28: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