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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有關傷害罪和和解書內容要怎ㄇ寫?

我上ㄍ禮拜被我女友ㄉ前男友打傷..

他因為不滿我現任女友和他分手..

說是因為我ㄉ關西他們才分手..

故心有不甘...夥同2名友人加他本人一共3人

圍毆我把我打傷..

身體多處瘀傷.眼皮逢5針.2眼都瘀傷.左眼較嚴重..

左眼球出血.鼻子也被打到流血.頭部多處外傷.

後來我們有去報案.

現在事情過ㄌ一ㄍ禮拜都還沒有任何消息..

請問事後發展會是如何..

若他們要和解ㄉ話.

那應該要他們賠償多少錢..

和解書內容要如何寫..

萬一和解後他們又來報復我..

我該怎ㄇ辦..

若不和解ㄉ話會判刑ㄇ?會判多久?

2007-02-06 12:16: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傑☆~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1.既然有報案警方應該有問你要不要提傷害告訴 除非警方還沒約談對方 只有你這邊先去做筆錄 那警方會先調查相關事情

2.看你的說法 應該是只有你去派出所作筆錄 假設如此 警方會先找對方作筆錄 由於你的案件是"告訴乃論" 警方會問你要合解或告對方或送調解(合解就是你們自己談 調解的話會幫你申請調解委員會)

3.合解書不會寫沒關係 調解委員會幫你寫 自行合解的話警方那邊也要銷案 直接到派出所請警員幫你們 他們有制式表格

4.賠償金最基本的當然就是醫藥費 其他如果有財物損失(比如眼鏡也被打壞 或其他物品的損失或修理費) 精神賠償(這個比較少要求) 工作損失等等 不過你如果怕對方懷恨在心的話 不妨就要求醫藥費就好

5.合解後合解書上一定載明放棄民.刑事追訴之權利 所以後面再來報復你的話也不能回頭去提告 但是後面又被打的話可以告後面這次的(聽起來好慘 = =")

6.不合解的話你有提傷害告訴才有判刑問題 至於判多久呢 沒前科的話一般都在半年內 且可易科罰金

感情的事誰對誰錯很難講(當然打人這部份是不對的) 如果你也覺得對方情有可原又不想糾纏不清的話 不妨把話說開 早點解決 祝你順利~

2007-02-06 12:48: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里昂 5 · 0 0

1.依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這個建議一定要告到底,不然沒完沒了,讓犯錯的人受到
 處罰。
3.另外你就算不和解,一樣可以附帶請求民事賠償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85 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
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
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
提出擔保。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千萬別心軟,告到底就對了

2007-02-06 12:31: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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