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法律先進!
今日清晨0720正要載新婚的小舅子去蜜月旅行, 到了地下一樓機械停車位(油壓式)時, 車子原本停在下層(共二層), 待放好行李後我開門進入駕駛座, 此時聽到一聲巨響, 同時車體突然下陷傾斜, 在來不及關門的情況下, 因為車體已經嚴重傾斜, 我的腳掌被車門緊緊夾住(幸虧穿了硬底的鞋子), 在小舅子的協助下我有驚無險地從副駕駛座爬了出來(因為不知道會不會繼續倒塌...) 緊急連絡廠商處理, 到了剛剛(下午一點)總算將車子拖了出來, 因為還在停車設備還在一年的保固期, 同時也不是人為疏失,廠商承諾願意賠償, 但除了醫藥診療費及汽車修復的費用,請教各位先進, 小弟是否能求償其他的損失...例如:
1.小舅子因此取消蜜月行程的計畫(因為車子是他的)
2.小弟因為處理本事故所需請假的薪水及支出
3.因為腳掌被夾住, 爬出車外時被迫放棄我的新皮鞋(後來已經被夾的變形報廢了)
4.這段期間無法使用車輛的替代方案
5.這段期間無法使用停車位的費用
6.小弟的精神損失及收驚的費用(事後趕到的鄰居說我怎麼臉色蒼白 因為一時之間被嚇到了 很怕上面那台休旅車會壓下來)
6.因為此一事件造成小弟一家人日後不敢使用該停車設備, 購買該停車位即形同虛設的損失
以上不知道各位先進有無其他建議, 如需請專業律師協助, 小弟也會考慮! 再請大大們解惑了~
補充說明:
1.搬進新家(新成屋)不到一個禮拜, 停車設備使用不到數次,台北縣政府核發的升降機設備的許可證有效期間是95.73.1-96.6.30.
2.上層停的車三菱Challenger(1850KG) 下層是和泰Camry(1.4KG), 停車設備使用說明顯示每台車限重2000KG
2007-02-05 09:53:3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E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圖有真相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enjamine2&b=7&f=1912315546&p=0
2007-02-05 10:10:23 · update #1
哇塞!!看了令人怵目驚心的照片~版主可真倒楣啊;
不過,人無大礙,想必版主要發了!!
社區機械車位養護通常都是訂有合約,建議版主先檢視合約內容並註記對您有保障的條款;
另外,這件事應該算是業務過失,您當然可以依據對方造成損害所延伸的問題提出賠償!!
※版主想的蠻周到的,應該知道如何量化損失,因為法官裁定也必須要有依據!
2007-02-05 17:26: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以現場圖片看來,應該是油壓缸油管爆開或是分配閥接頭斷掉等等的因素所造成的,幸好人員平安,依本人從事於此行業近10年的經驗來看,人車皆平安已經是幸運了.
針對您說求償的部分,一般而言廠商皆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但是很可惜的是,保險只是針對您愛車與人員受傷的理賠,其餘額外的理賠,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您只能針對該製造廠商求償,但是廠商也絕對對您的求償置之不理的,這種案例在同業之間聽過太多了,若您堅持找律師提告,廠商也會有律師團隨時在等著,告下來,往往是不了了之,我是建議,若您的車位是購買的,那麼找別家廠商來補強吧,現在同業之間削價競爭,很多安全裝置都是偷工減料能省則省,吃虧的就是消費者,10年前的停車設備比現在的好上太多了,這是我在這個業界的感慨啊....
若是有需要,我可以免費替您的設備檢查一下,但只限台北縣市喔,
0913072276盧sir
2007-02-05 20:43: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裕欽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