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某某風景區玩,本身剛好是那ㄧ縣的縣民,可以有打折優惠,
但是皮包翻了翻找了找就是找不到身分證,皮包也蠻舊了!
破了個大洞,有可能是我在拿皮包的時候,掉了出來,但是找了找還是找不到,我是已經有換發過新式身分證了!那該怎麼辦?
真怕有心人士把我拿去借錢還是弄一些破壞我信用,要我繳錢的事情?
緊張緊張!各位大大解救我ㄧ下吧!
2007-02-04 17:25:4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連鉦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明天公家機關有上班
趕緊備妥相關文件
(攜帶證件的話最好有護照 很快 當場就可以拿到補發的
照片的話 若不滿意上次照的大頭照 可以順便換張新相片
工本費是新台幣兩百元)
去戶政事務所補辦一張新的吧
(去的時候說因遺失要重新補發
對方會順便幫你掛失 舊證就失效了)
※我十二月下旬才去換的新證
到最近要換存摺時才發現不見了 到處都找不到
(有可能是大掃除誤丟了)
根本不記得什麼時候或在哪遺失
(上星期五去補辦,戶政人員掛失時問我 我說根本不知道
她說 那遺失日期及地點就打:不詳!好了)
※去補辦之前最好打電話問一下當地戶政事務所人員
看若無護照要帶什麼?免得白跑一趟
(那天去辦有順便問了一下
戶政人員是說 有的縣市 像直轄市比較方便
例如無護照、無畢業證書者
他們要補發新證 還可以找家屬親人去切結,
但有的縣市可能不行這樣做 所以還是問問吧)
2007-02-04 23:05:35 補充:
我那天也有順便問,若身份證遺失要怎麼掛失?對方說登報掛失沒用!
言下之意還是要到戶政事務所辦掛失(忘了問若假日遺失該怎麼掛失??)
2007-02-04 18:03: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請問版主年滿十四歲嗎?請問滿二十歲嗎?因年紀不同辦理方式也不同。
甲、當事人遺失身分證申請補發新證之前,得於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內,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掛失:一、『電話掛失』: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掛失。二、『親自掛失』:前往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掛失。
乙、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補領者須親自到場辦理。攜帶證件如下:當事人應繳交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印章(或簽名)、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含查證)期間三天,如另備有效期限內之護照,經本所審認無誤,可當日發證。
丙: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補領國民身分證,有以下方式,民眾可擇一辦理:
1、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申請:請攜帶當事人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應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以此方式辦理者,無須送警察局查證,可當場發證。
2、親自申請:請當事人攜帶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印章(或簽名)、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含查證)期間三天,如另備有效期限內之護照,經本所審認無誤,可當日發證。
3、書面委任父或母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代辦:請攜帶委託書、當事人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規費新台幣二百元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作業(含查證)期間三天,如另備當事人有效期限內之護照,經本所審認無誤,可當日發證。
丁、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如何申請國民身分證?
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初領身分證(或補領、換領國民身分證),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申請:請攜帶當事人最近一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規費新台幣50元(補領新台幣二百元)。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辦理,應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
戌、國民身分證遺失要登報作廢嗎?
目前法令並未規定補領身分證必須登報作廢,故是否有登報作廢之必要,由民眾自行決定。
身分證遺失.各縣市的確對第二證件要求不一,所以本人無法回答,但即使沒第二證件,也可以辦理,只是因為要查證(縣政府警察局口卡課),無法當場發給。
2007-02-05 09:17:32 補充:
初領、換領工本費新臺幣50元,補領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不論有無領到新證,如尋獲原證時請即繳(寄)回戶政事務所依法處國民身分證補證後不論有無領到新證,不得留下繼續使用。
2007-02-05 04:13: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保護知道的人 7 · 0⤊ 0⤋
這個嘛......你要先跟警察備案
然後再豋報把身份證做廢(這個動作也可以免啦lll)
不過,請一定要在近期內到區公所去重辦一張
這是最保險的作法
如果去重新辦理的話,就不怕有被盜用的風險了
請快去重新辦理一張身分證吧!!!
(因為我的家人也出過類似的問題,他是沒登報作廢啦......)
2007-02-04 17:39: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雨汨 3 · 0⤊ 0⤋
跟舊式身分證遺失的流程應該一樣吧..
登報掛失再去戶政事務所付費補辦囉..
如果不清楚的話
也可以到各地方的戶政事務所問一下
如果怕被盜用的話
那要趕快去掛失舊的補辦新的啦..
那這樣即使有心人士拿到舊的也沒辦法做壞事了...
2007-02-04 17:32: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