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威脅的法律條文
我要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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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找不到有相關性的
請各位幫幫忙!!
p.s.條例式 謝謝 大大謝謝!
2007-02-04 16:42:1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蛋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法
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007-02-05 08:06: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wern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