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入伍4個月後體檢出來有府合替代役的資格是不是就免役了
2007-02-03 09:34:5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雞屎白 1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常備兵是什麼意思要自己去體檢然後符合替代役的資格就可以了嗎要怎麼申請什麼資格才可以替代役
2007-02-03 14:45:05 · update #1
停役又是什麼意思
2007-02-03 14:56:11 · update #2
1.不是〔免役〕.是〔免予回役〕!
〔免役〕和〔免予回役〕有很大的差別喔!
A.〔免役〕是必須被判定為〔免役體位〕.然後領的是〔免役證明〕
B.〔免予回役〕是因符合法規而不需要再回役.領的是〔退伍證明〕
2.你說的應該是:常備兵停役後.被判為〔替代役體位〕.然後因停役前的已服現役已經超過120天.所以不需要回役
沒錯! 常備役改判為替代役體位後,其免予回役之審查也是依照〔停役替代役役男免予回役作業規定〕來辦理
而依據〔停役替代役役男免予回役作業規定〕的第三條第4項的規定:
服現役已逾一百二十日,或自其應徵服現役日起至停役原因消滅日止,合計已逾三百日者,可免予回役
因此.若符合上述役期規定〔服現役超過120天〕,可免予回役!體位改判替代役後,後備指揮部會先核轉替代役,以替代役備役列管,並且核發〔替代役備役證明〕,等同於替代役退伍,不需要再回役補服替代役的役期
3.停役替代役役男免予回役作業規定
http://w2.tcdms.taipei.gov.tw/sdhtml/sd_26.htm
2007-02-03 20:33:18 補充:
1.常備兵就是一般的義務兵役.目前的役期是1年4個月
2.停役就是入伍當兵後.因疾病或受傷不堪服役.符合〔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表〕規定.可以辦理〔因病停役〕.簡稱〔停役〕
2007-02-03 20:36:05 補充:
辦理〔停役〕流程:
(1)利用假日自行到國軍四級以上軍醫院看診並檢查,符合停役標準請醫師開診斷證明書〔辦理停役用〕
(2)將診斷書交給連上.由連上填[停役檢定建議表]送到營部,才能申請到〔停役三聯單〕後連同建議表送交軍醫院鑑定
(3)資格符合醫院會把資料呈上軍種的總部審核(約1個月)
(4)核准後會發給〔停役令〕及AB卡.即可離營回家〔到公所辦歸鄉〕
(5)後備指揮部會根據〔停役證明〕來審議體位.進行體位判等[約1~2個月]
(6)依據體位判定結果作後續徵處
2007-02-03 20:40:02 補充:
1.什麼資格才可以替代役 ??
答:符合下列連結的〔體位區分表〕的〔替代役甲等體位〕就可以
總共有193個項目
http://mab.mnd.gov.tw/Body_Posture_STD/PHYSIQUE_NORMS_APPD1.HTM
2.舉例:
如扁平足-標準是足弓角度165度以上
如近視-標準是1001度~1200度
或 兩眼視差401~500度
2007-02-03 13:39: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星塵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