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作著在寫的文章裡出現了差錯是出版社本身的警覺不高的問題嗎?還是與作著有關呢?
2007-02-03 11:32: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lackdandy 5 in 藝術與人文 ➔ 書籍與作家
其實我有在留言版與作著建言過他本身也承認在本身審稿時不是親自監督,那是否就是出版社這審查時的監督性不夠嗎?
2007-02-04 17:48:09 · update #1
請問您的問題是"請問作者在寫的文章裡出現了差錯是出版社本身的警覺不高的問題嗎?還是與作者有關呢?"嗎?
如果是字用錯了,有可能是作者本身手稿或是電腦稿裡就不小心寫錯打錯,也有可能是作者把手稿送交出版社,由出版社的人或外聘人員打字,不小心打錯了.這個不一定.至於字詞用法用錯,老實說,還是作者和出版社都可能有責任.要看那位作者的稿件是屬於出版社只能校正的,還是可供潤校的,有差別哦!前者是只改正錯字或文字的倒置,後者的話,出版社的編輯自己覺得不好,可是會修正一些用法的哦!當然不會大篇幅的修改,但是有時候一個句子修得唸來反而不太通順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如果說文章已經公開出版發表了,還被發現錯誤,我想,出版社的責任稍微大一點點.畢竟不是每個作者都會那麼謹慎的做最後的自行校稿,因此出版社就得辛苦一些些了.不過,一個好的作者,如果有那個能力和那個心思,其實應該自行要求做最後校稿的...
2007-02-03 11:49: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其實您可以發現.從小學教科書到大學參考書目.一直有第一版第二版繼續改版之類的.有的是更改內容排序.精簡化.還有最重要的是改錯字.向您說的文髒出差錯也順便改.給的解答是錯誤的也改.照您說的方向.若在教科書而言,作者與出版社都有可能錯誤,或許以電腦打字的方面,會有錯字或作者本身就有(筆誤),導致後續作業一連貫的發生,事後校稿也是挺重要的一環,重點在於有沒有人發現錯誤這也是您提到警覺性的一環?若沒有的話,消費者在閱讀時才會發現哪裡有錯?學生會因為這題錯誤的答案感到困惑,這時才需要致電通知出版社,告知他們錯誤在哪?再您告知後的下一版閱讀者,能享用更高的閱讀品質,使正確率更高,以上是本人的拙見,請笑納
2007-02-03 11:46: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