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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人目前在美國﹐
未婚夫最近一直向我表示想跟我結婚了﹐希望能快點幫我辦綠卡。(我一點都不稀罕綠卡﹐純粹為了愛才來此地)
我們都是台灣人﹐而他已經是美國公民了。

但我心裡顧忌的是結婚後要跟他.爸.媽.姐.住在一起﹗
天哪~~~他們是生活習慣很不好的人﹐且之前還曾經吵過一次很嚴重的架(他們竟對我罵三字經﹐還叫我死出去...)﹗﹗當時我未婚夫已心寒決定隨我回台灣﹗
可是他媽媽後來竟又向我低頭﹐求我留下來...........(耍苦肉計)
天哪~~~我很愛我未婚夫的﹐他愛我更多﹗我不願意他作夾心餅乾﹐甚至痛苦﹗
所以最後我忍著尊嚴被踐踏的心﹐為了我未婚夫留下了。

這是我沒有勇氣跟他步入紅毯的主要原因﹗我深怕有一天這種事情還是會再度上演﹗
但未婚夫說﹕等我跟他結婚後 我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叫我不用害怕有人會趕我。(房子是未婚夫的名字﹐錢也是他在繳)

請問各位美國通~~這是真的嗎﹖
若是真的﹐結婚後需要去找律師辦理財產共有登記嗎﹖
還是只要有結婚公證書就立即生效﹖

我可以發誓我絕對不是為了財產才願意跟未婚夫結婚﹗﹗
而是只想婚後可以保護自己不受他們欺負﹗
哪怕有一天他們又口出惡言﹐我也可以不受威脅﹐傻傻的以為自己沒有說話的權利。

拜託大家不要吝嗇給予意見勇越回答﹐我很需要你們的支持的~~~
最多只能給20點.....求求你們了~~~

2007-02-03 01:48:3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出國留學

是的﹐房子確實只有我未婚夫一人的名字。

而我更想知道﹕
結婚後需要去找律師辦理財產共有登記嗎﹖(或辦理婚前協議書)
還是只要有結婚公證書就立即生效﹖

聽未婚夫說﹐要是刻意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每年的稅會增加好幾倍﹗
他說只要結婚後房子自然就是跟我共有﹐不需要去登記....
請問這都也是真的嗎﹖

麻煩大家多多幫忙﹐勇越回答~~
拜託~拜託~﹗﹗

2007-02-04 00:26:14 · update #1

怎麼都沒有我要問的答案呢﹖
回答可以再詳細一點嗎﹖
我要延長時間羅......

2007-02-11 09:45:44 · update #2

4 個解答

是的,加州財產是夫妻共有制
萬一你們將來要離婚的話
你可以分他名下財產的一半
但是有一點很tricky的地方你一定要弄清楚
美國的房子可以同時放很多人的名字
你說你未婚夫住的房子是他的名字沒錯
可是你知道那房子除了他的名字外還有其他人的名字嗎
如果有
你就只能分到屬於你未婚夫那部分的一半


2007-02-16 02:05:29 補充:
在加州現在連同性伴侶都有財產繼承權
要知道同性伴侶根本連法定的婚姻關係都沒有
你都跟對方結婚了
你還擔心什麼呢
你去找律師做那些婚前協議之類的
不過是畫蛇添足罷了
至於把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會讓你男友的稅增加很多倍
這我就想不透了
這部分你應該可以去問房屋經紀人
或是會計師

2007-02-03 03:57: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明虎 5 · 0 0

樓上大大都說的正確
我補充另一個想法給妳參考
婚後是共有財產制
但妳在美的身份是靠老公來的
兩年之內跟他離婚的話,妳沒有身份在美需立刻離境的
那時妳跟誰要財產呀
不可能回台後還打跨海官司吧
如果有小孩,孩子可能也帶不回來的
婚前有的爭吵,婚後更需要忍讓........這句話說的中肯又透徹
結婚本就是兩人相愛的結果
互相尊重,互相體諒,互相包容相扶持
這樣你們才能長久,才能繼續走的下去

如果經濟許可考慮另搬出去住吧,跟典型的美國人一樣
有什麼問題,也是你們兩人的問題,至少沒有其它人的干擾了

2007-02-05 17:45: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ircuit藍 7 · 0 0

婚前財產不預做婚前協議的法律動作婚後自動成共同財產負債同
房子登記在誰的名字去 County Recorder很容易查出,但這代表什麼?婚前他們駡你多難聽你可以忍婚後說你綠卡、為財富、或更難聽的你更得忍,他們向妳低頭是不想失去兒子那你男友是否能勇敢走出家門和你開創人生 , 如果是否 : 提早覺醒離開他男人不是只有這一人 , 父母太强勢如他依賴這家庭太深最後可能會倒打你一把
妳果房產頭款是你男友雙親付,即使貸款由你男友付,在老一輩認也是他們付的因為兒子是從她肚皮出來,以後有小孩後問題更多
在美多年同樣例子看太多最後多以分手收場

2007-02-03 04:59: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J 7 · 0 0

離過婚的朋友説

在婚姻期間所曾加的財產才能平分

如果你不放心 可以找律師做婚前協議

這種情況 別給自己找麻

2007-02-03 09:19:56 補充:


2007-02-16 16:06:36 補充:
是阿

如果真的不希罕綠卡和人家的財產

幹嘛在乎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和婚前協議的事

搞不定的話 閃人就是了

2007-02-03 04:18:2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ornholio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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