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了~~~拜託!!!
我有個好朋友之前在公司上班
才25歲無前科
現在離職了
因為缺錢負債的原因
不得已之下
他在離職後回到公司
偷偷的將公司車上的物品偷走
並用公司的名義轉賣給以前的客戶
公司在案發後五個月到警局(備案)
現在公司願意原諒他
只要他賠償公司的損失
並寫下切結悔過書
一請問這樣還會被判刑嗎?????
二和解後會留下前科嗎????
三什麼時候會接到法院通知呢???
四要如何跟法官說會比較妥當呢??
五如果公司突然要提出告訴
那還需要先賠公司嗎??
是否先賠償和解後對他比較有利???
拜託各位了
因為他真的是我的好朋友
很想幫忙他~~~~
謝謝
2007-02-02 13:43: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請問這樣還會被判刑嗎?你說公司有「備案」。1、其實警察機關沒有「備案」之名詞,只有「報案」。2、若強制解釋「備案」(沒有法律效用,法院參考價值低),應該指只有前往警察機關告訴警察,而警察在「工作記錄簿」上做個記錄,沒有製作「筆錄」。但若是「報案」(有法律效用,本案成立),就是有製作「筆錄」。3、本案如果公司只有「備案」,也就是沒有製作筆錄,那只要公司沒有再至警察機關「報案」,警察都不會主動偵查,所以只要雙方達成和解,所有事都沒有了。4、但若公司有「報案」,也就是有製作筆錄,因竊盜罪係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一般人俗稱之「公訴罪」,不管有、無和解,法院都還會追訴及處罰,差別在於「民事」有和解,「刑事」判刑會較輕。
以下針對公司有報案,且警察也發現是你朋友竊盜來說:
二、和解後會留下前科嗎?會有前科。
三、什麼時候會接到法院通知呢?警察機關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後,大約1個月內就會收到通知單。
四、要如何跟法官說會比較妥當呢?據實回答最妥當。
五、如果公司突然要提出告訴?如果公司之前只有備案,突然要提出告訴,那法院會追訴及處罰。
那還需要先賠公司嗎?「民事」和解有利於「刑事」。是否先賠償和解後對他比較有利?這是當然。
2007-02-02 19:52: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正義使者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