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
關於對方要求精神賠償部分
因為只是小揷撞
他也只有像是跌倒的樣子
本身無外傷
且隔天還有正常上下班
但是他卻跟我要求
沒上班的薪水以及通勤時間的額外賠償(問題我還借他一台機車)
以致於我已經把他機車修好~
他還是不跟我和解
請教一下
這個精神賠償有啥法律可以告嗎
感激
2007-02-02 06:27: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無名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做警察備案
不過他本來只說把車修好
但是修好之後
又想多跟我要一筆費用
所以他說不跟我和解
哪我順便請教一下
法律追訴期多久
感恩
2007-02-02 13:48:53 · update #1
Dear:
和解? 首先,您們當下有去警察局做任何筆錄或備案嗎?
如果没有的話,那麼就没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更無所謂精神賠償的問題了!
再者,法律上有所謂的 "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
其意思就是,
任何要提起訴訟的人,
就有提出證據證明的義務及責任.
這個部份,也就是最困難的地方!
而所謂的精神賠償:
1.對方需要證明自己在精神上,是哪裡受損了?是影響到他生活哪裡了?
A.他必須要具體提出相關的證明,(即合格醫師出具的診斷書等).
B.還有,他還要能提出,他之前没有上述醫師診斷書內的症狀才行.(試想,誰没事一天到晚去醫院開立自己很正常)
C.還要證明此症狀與該案有關聯才行哩.
2.就算一切證據皆能顯示其所受之精神方面之傷害,皆可歸究於您的過失,那麼,法官也會依對方的身份背景,所得收入,社會地位,經濟條件...等,來衡量賠償金額的.
在這件事情上說來,
他也只有像是跌倒的樣子
本身無外傷
且隔天還有正常上下班
倘若真有什麼重大傷害的話,
"勞保職災傷害給付"----(只要於上下班或職勤時所遭遇的傷害)
應能順利的申請到,而不需有勞您的金錢賠償吧!
而善良有責任心的您已做到
1.借他一台機車2.已經把他機車修好,
實已表現出最大誠意了,
我們做人應該的基本原則是:
凡事要對的起良心,有錯也應承擔 ,
但若面對不合理的事,也要勇敢的保護自己,不受惡勢力欺負的喔!
若對方確有因為我們的無心之過,
而有所受到傷害,在合理的範圍內,
我們理應有所補償及表示歉意及誠意,以息事寧人的方式處理
若對方有想乘機胡亂敲詐..等劣行,
那麼社會大眾及法律,絶對會保護及站在善意的當事人這邊
為您伸張正義的喔!
2007-02-05 10:09:25 補充:
一般至警局備案,而雙方和解無法達成共識時,
通常一個月內.警局會完成"肇事分析表"出來!
(可先聯絡及確認警局)
我方可先盡最大誠意,試著與他溝通,最大妥協是:
可支付他勞健保月投保金額除以30天
(即其所述一天没上班)工資,
及外加醫療費用,(應以醫院看診或至藥局買藥收據)金額為準
並請他至原備案警局或各區公所之調委會.完成和解記錄.
若他執意不接受時,我方可於一個月內攜執肇事分析表及身份證件,備案記錄等,約他至"區公所之協調委員會"來做協調.當他不赴約時,調委會會協助發涵,請對方到場,會有專業人員,為雙方完成和解契約書,事情在雙方各盡應負責任後,即可結案囉!
2007-02-05 10:13:58 補充:
若對方確實明顯理虧時,
就會因為勝算不甚大,且還要請假等怕麻煩的心態,
會儘速與您和解,
而我方也可事先告知,
若對方執意要求過多,超過我們的負擔及正常合理性時,
我們將會送案至調委會進行較公正的處理!
2007-02-05 13:33:45 補充:
法律追訴期多久?
這種事情,還是儘速與對方完成和解吧!
因為人心難料,(誰知道對方又想要理賠啥?)
再則,為了這種事不能塵埃落地,有個明確解決的話,
會令人心情不佳,且充滿未知的煩感哩!
2007-02-02 07:10: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liceliwOw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