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律上有規定大樓不可以養狗嗎,若是管委會上表決通過大樓禁止養動物,那依法有任何效力嗎
2007-02-01 20:54:44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zzxxcc_bear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所以就算住戶表決投票不能養狗是無效的囉
2007-02-02 04:40:05 · update #1
有關養狗(寵物)的問題~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解釋中,是必須納入社區《規約》條文的!
而《規約》則必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決議,才能做修正!
管理委員會是沒有決定權利的(詳見第23條)!
如果社區《規約》載明:不得養狗,而住戶違反規定?
在95年通過的條文中,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可依據《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將該住戶逐出社區的意思);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
不是沒事喔!!
2007-02-02 04:4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有的大樓可以養狗,有些不行,
要看大樓有沒有規定,
剩下的我就不知道了
2007-02-13 04:21: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哇哈哈 3 · 0⤊ 0⤋
大樓是否可養狗,那要看大樓的規定唷!!像我家就是住在公寓,我就可以養狗,只不過狗狗最好不要一直亂叫,不然鄰居會抗議!!
你最好養比較適合室內(公寓)的狗,如西施犬、馬爾濟斯、臘腸犬....,土狗就不適合!!
2007-02-10 07:25: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貝絲╭☆ 2 · 0⤊ 0⤋
你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不能隨便引用,引用錯誤會誤導問問題之版友,做出錯誤的決定。
請注意以下全部都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文:
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時,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相關罰則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定者。※
三、..........
從上面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可知,如果規約規定『不得飼養動物』,是有法律效力的。
規約如要增加『不得飼養動物』的規定,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才有效力。
管委會開會決議通過也沒有效力,從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的很明白。
你的補充說部份:
《所以就算住戶表決投票不能養狗是無效的囉 》
如果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住戶表決投票(多數通過,有會議記錄,並公告週知,則有效。)
或是
住戶參加管理委員會開會時之投票(無效)
從事物業管理
2007-02-09 18:16: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杜總 5 · 0⤊ 0⤋
hjdfghfuhkfghuk大樓沒有規定不可以養狗要不要養狗隨你便!
2007-02-02 03:55: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狼牙水劍 2 · 0⤊ 0⤋
法律不會管到這種事吧!!
這就要看你的鄰居會不會很在意
就算是大樓管委會只要你附近鄰居沒反對
也沒有什麼問題 還有就是要看那隻狗會不會很會叫
很愛亂叫的話 不只別人受不了 自己也會受不了 = =
像我家吉娃娃就很愛亂叫!!
好家在附近的狗更愛叫XD~
2007-02-01 21:39:5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2 · 0⤊ 0⤋
大樓管委會無法拘束住戶養動物,惟妳家飼養之動物半夜11:00擾人清夢 如此即可報警取締。
2007-02-01 21:03:1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6 · 0⤊ 0⤋
應該可以吧!我們就住大樓...而且還養了四隻狗呢!只是狗狗的大小便主人要撿,要有公德心...狗狗如果在叫要適時的制止,別讓鄰居抗議,我想應該就可以安心的養狗了吧!
至於法律上是否有規定....這可能要請專家評論了!^^
2007-02-01 21:00:15 · answer #8 · answered by 熙媛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