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唔記得交租兩個月
房署寄左封信黎要終止租約
有咩辦法解決呢??
2007-01-31 16:07: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政府
你應該即時同房屋署講,話自己甚麼原因欠租,如果他們認為你的講法合理,就可以讓你繳清欠租後,繼續居留在所租的單位。你住那個屋村,就到樓下的屋村辦事處和他們聯絡。畢竟都是有拖無欠,房署應會通融一部份欠租的住戶。
就算他們要終止你租約,都有所謂的上訴機制,保障居民的居住權利。
2007-01-31 18:10: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街坊保長 7 · 0⤊ 0⤋
房屋署
屋管理處
屋管理分處(一)
東九龍區
租約事務管理處
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署總辦事處
2007-01-31 16:28: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b9262000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