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刑事責任判是我輸,現在走到民事庭了,對方人還在,只是順道做了關節手術卻要我去賠這一大筆他所謂看護等醫療費用,一共提出384萬的民事賠償,內含了100萬的精神賠償,據知應不可能判這麼多,我在刑事庭的時候沒有錢請律師,現在民事庭要請,可能也來不及,請問應庭時,要怎麼要應答,才能讓賠償金額更少一點,因為我還有向人借來的學費正在償付中,而且對方的財產很多,雖然大多都過戶了,但是他的撫養人擁有不動產。而且我有意外傷害罪的記錄,可能即將在五月要失業了!
2007-01-30 03:40: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san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刑事方面既然已經判你有罪,則民事一定會判你賠,只是問題是,你要賠多少?在下是建議你與律師商談為妥,畢竟民事訴訟有高度的訴訟技巧,且法院也不會給你義務律師,你必須要自己找;如經濟有困難,可至這裡尋求協助:http://www.laf.org.tw。
你現在可以答辯的有三個方面,詳細地與你律師仔細商討:
第一:對方請求項目的答辯:
亦即,對方總共請求384萬,其中應該包括很多項目,例如醫療費、看護費、精神賠償等等。由於不知對方受傷的情形,無法進一步提供建議,不過既然已經在民事庭了,你可以自己聲請閱卷,從對方提供的醫療單據、驗傷單、診斷證明書等資料加以判斷(當然可以閱出來後,把所有資料都拿給你的律師,請他幫你分析判斷)。
一般來說,這裡的答辯關鍵在於「有無因果關係」,例如,你可能認為做關節手術不合理,因為可能不是這次車禍所造成的,那麼可從「欠缺因果關係」加以答辯。只是,在下粗略的推估,做關節手術並非不可能是因車禍所引起,若要此抗辯,你要多加強此方面的論述(或請你的律師幫忙)。
第二:對方請求項目的金額的答辯:
亦即,對於對方請求的項目並不爭執,只是對於金額有意見,最明顯的適例就是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慰撫金」。對方要求100萬,原則上確實太高,一般來說100萬是出人命的賠償,被害人既然還活著,似乎不太可能判到100萬。
不過慰撫金判賠的標準,會參考雙方的經濟、社會地位,例如之前白冰冰的女兒被陳進興殺害,白冰冰單就精神慰撫金部分就求償好幾億,法院也悉數判准,而從你的描述中來看,對方似乎在經濟、社會上較具優勢,因此在衡量慰撫金方面,相對地可能會比一般車禍過失傷害的慰撫金高。
其他部分,例如看護費,對方可能請超級看護而每天費用非常高,你可以主張應依一般看護費用計算賠償金額;又如住院費,對方可能住頭等病房,你可以主張應依一般健保補助的病房費用計算(印象中是四人房)。詳細答辯部分,還是與律師商討為妥。
第三:過失相抵的抗辯:
依民法第217條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而就一般通常的情況而言,車禍很少過錯全歸於一方,你雖然被判賠有罪,但不表示對方沒有過錯,因此你可以聲請法院送車禍鑑定,以釐清各自的過失比例;而若案情單純,可以自己主張對方也有過失而請法院衡量彼此的過失比例(不進行鑑定),因為若要鑑定,聲請方必須要先付一筆鑑定費用,是否合算,需自己參酌(建議與你的律師商討)。
最後,有過失傷害的前科記錄,不當然會構成失業條件,尤其法院通常會判拘役或易科罰金(如果覺得判太重,可以上訴),若雇主因過失傷害前科而免你職,你可以至勞委會申訴。至於你自己還要負什麼學貸、信貸,並不因此構成你可以減免給付的事由,併此敘明。
以上,供參考
2007-01-30 05:10: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我在刑事庭的時候沒有錢請律師,現在民事庭要請,可能也來不及,
答:不會來不及.還是有機會降低賠償金
請問應庭時,要怎麼要應答,才能讓賠償金額更少一點
答:要綜合案情.找出有利點來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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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0 05:11: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拓植法律補給站部落格 7 · 0⤊ 0⤋
1. 你應該趕快向交通大隊索取車禍現場紀錄, 並請交通法庭裁決過失比例. 然後檢附裁決書給民事法庭, 通常法官會依照過失比例, 雙方收入比例, 來作裁定.
2. 法官不會管你有沒有欠人學費等等, 所以你應該要把你現在的收入證明舉證出來, 例如一個月有三萬. 假設你還有銀行貸款或是信用卡貸款等. 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舉證出來. 如果你還要分攤家計也要提出來. 你要做最壞打算就是一個月可以賠多少錢. 據實跟法官講.
3. 沒錢請律師可以申請義務辯護律師, 那個不用錢. 有關詳細的部份, 你可以問一下法院.....(那個部份偶忘了要查一下)
2007-01-30 03:49: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