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之前有在知識+ 詢問各位高手有關強制扣薪之問題還有扣款期間利息的問題 那位大大說要提出異議法院才會知道我們的問題 我想請問各位高手 如之前已有提出抗告 但是法院還是裁決須要計息 我在提出異議有效嗎? 如真還要計息那真的一輩子都還不完~~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但當初我還不出來了 我也主動跟銀行說啦 但銀行都不理我 還一直逼我 我不是擺爛不還 而是真的生活中發生重大的事 跟銀行講了銀行也不理 唉!總歸一句法院還是保障財團的~~難怪自殺的人那麼多~
請問各位高手 我該如何做ㄋ
請幫幫我~~謝謝

2007-01-29 23:49: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EI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那Domingo 先生可否再請教一個問題
那法院以強制執行扣薪了,再跟銀行談有效嗎?

2007-01-31 02:59:16 · update #1

2 個解答

我再用上次的回答補充回答你的問題
1.你所謂灌了很多利息,銀行有違反契約任意增加你契約中所
 未規定的義務嗎?如果銀行的計算是依據契約,那麼在法律
 上他就有這個權利這樣計算。如果你能證明銀行有不當的增
 加契約上所沒有規範到的負擔,你才可以聲明異議,只要你
 說明銀行有不當之處,法院認為你有理才會裁定將銀行超過
 範圍的請求除去,如果銀行都是按照契約,那麼法院不能任
 意去否定銀行依契約所擁有的權利,就會把你的異議裁定駁
 回。縱然對該裁定再抗告,但是如果基礎上銀行就是有這個
 權利,怎麼抗告都沒用。
2.所以你應該要跟銀行協議,要求銀行減免,如果銀行都不肯
 幫忙,你可能就要請金管會或消基會幫忙,但這樣只能幫你
 跟銀行交涉溝通,基本上並不能強制銀行放棄銀行的權利,
 只是一般而言透過公家機關陳情後銀行會比較軟化。
3.法院沒有站哪一邊,但是你依法聲請的法院都會依法審理,
 法院是做公證的不能任意裁判。

2007-01-30 05:42: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已經扣新了當然還是可以跟銀行談
不過談的方式只有一種
就是一次結清
要不然銀行對現有的狀況是可以扣薪水的3分之1
扣的好好的他幹麻自己降低
所以一定要是你的 還款金額對銀行來說
比扣薪更優時才會答應

2007-02-01 10:2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