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跟我大伯一起繼承了老家的房子跟土地,
後來大伯缺錢把地賣給我爸,
不過只有辦土地登記。
最近想要重建,需要把地上建築拆掉,
請問我們有權利這麼做嗎?
還是說,我大伯依然有建築物的所有權?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還要再花錢跟我大伯買破爛不堪的房子?
2007-01-30 06:01:0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黃瓜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大家
不知道怎樣才算建築物壞掉
老家屋頂已經破了 把地震後支撐的木頭拿掉屋簷也會垮
這樣算壞掉嗎
如果是就可以逕自拆除 還是依舊要告知
2007-01-30 08:53:09 · update #1
1.依法你爸沒權利把地上建築拆掉
2.對大伯依然有建築物的所有權
3.還要再花錢跟我大伯買破爛不堪的房子才行ㄌ
4.大多數老的房子都沒辦建物保存登記.
去查看看老家的房子是否有辦.沒辦ㄉ話又沒使用執照等.直接去檢舉違建.等大伯ㄉ房子拆掉.你爸就可順利在土地上重建ㄌ
2007-01-31 09:08:59 補充:
就算是危樓你也不能自行去拆.而是要向法院訴請「排除侵害」
http://www.ttv.com.tw/news/html/094/12/0941206/09412064846103L.htm
2007-01-30 08:38: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逆境羅漢 7 · 0⤊ 0⤋
建議可找代書諮詢
我認識一個很好的代書
快速又專業
中區的話可以來電詢問
不一定要辦理
你自己覺得不錯再交給他嘍
0492897833石代書
2007-02-02 04:03: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9 2 · 0⤊ 0⤋
土地與建物是不同的不動產,如果買賣契約上面有記載,或則當時的介紹人有一併提及地上物,那當然沒有問題,如果沒有就要再買一次地上物。
當然也可等到該地上物已經壞掉以後,再拆除重建。
2007-01-30 08:17:3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劉添錫 7 · 0⤊ 0⤋
依土地法第43條規定:依本法所為登記有絕對效力。
既然只有辦理土地移轉的登記,那建物所有權仍屬於妳大伯所有,如果想拆除建物仍須他的同意。
除非買賣當時有訂立契約明定連建物一併交易,則可依此向地政事務所声請登記,否則還是再跟你大伯買吧!
2007-01-30 06:34: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