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出生時,父母皆沒有註冊結婚,如父母一同提出要求在出世紙寫上父親姓名,這是可以的,但請問在出世紙上會否列明這小孩是非婚生子女?
2007-01-29 15:22:0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Heartfelt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根據香港法例, 如BB(出生者)屬非婚生子女, 而該名子女的父母雙方一同提出要求, 則可把父親的姓名包括在登記紀錄(出世紙)內, 而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與其父親之血綠關係証據, 亦不需要提交結婚證明.
簡單來說, 只要父母雙方同意, 任何人都可以認做老豆. 而出世紙是不會列明小孩是非婚生子女.
2007-01-30 13:25: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terchan7708 7 · 0⤊ 0⤋
好多年前如果爸爸媽媽冇結婚出世紙上就會寫明係『私生子』
但今時今日的非婚生子女囉出世紙唔會再填上『私生子』了
只要有個男人囉張身份証出嚟
話係爸爸填佢名
咁出世紙爸爸一蘭就會有爸爸個名
如果唔填爸爸個名
出世紙爸爸一蘭就會留空
唔會列明任何 『私生子』字句
2007-01-30 10:01: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wingwing65745051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