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狀況蓋述,我現在住的社區是一個里所構成,本里所有住戶都是同一個社區,現有管理委員會執行本里(本社區)相關行政以及守望相關公務,本里(本社區)所有住戶也須定期繳納管理費,以維持本里(本社區)的公務開銷
但是後來因為某些原因在去年里長選舉後,部分住戶開始拒絕繳納管理費,逐漸造成本里(本社區)的管理委員會營運上的困擾,進而本里(本社區)的管理委員會開始推動申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進一步強制維繫本里(本社區)的管理委員會的持續營運
首先疑問是,申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否適用於一個里(社區),再者本里(本社區)內住戶眾多,其中以單一公寓來說,共同持有的頂樓以及樓梯間於申請後,是否也要歸入本里(本社區)的管理委員會管理,那麼本里(本社區)內的公有道路部分,本是歸於政府所持有,無規劃停車格,通常是本里(本社區)的1樓住戶停車在自家門前,於申請通過之後是否變成本里(本社區)所管理之停車位?但是道路屬於國有的,這樣是否恰當?若是規劃停車格進行國營收費,那麼假設非本里(本社區)之汽車進行停放,本里(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是否有權對於本里(本社區)內公有道路之停車格進行管理(驅離)?
最後,通常公寓內水塔之清洗,抽水馬達之維修,公用水電費之支出,都是由同一棟公寓內住戶進行分擔支出,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申請後,是否轉為由本里(本社區)之管理委員會進行負擔?
若是有部分住戶拒絕申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有辦法強制其加入進行管理?
以上
2007-01-29 17:42:3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文儒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本里(本社區)內建築物樣式多為公寓包含有大樓,其中大樓部分已經有既有之管理委員會自主管理,目前耳聞計畫是要將整個里(社區)劃分成9小塊,再進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推動,其中劃分方式是否已地域性或是相似性進行劃分不得而知,所有權部分肯定的是,每個屋主所持有的房屋坪數以及公設坪數不盡相同,原因無他,建築物年齡差異頗大以及營造商不同建築格局不同
目前我並非本里(本社區)內相關幹事或是人員,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出有力的依據來進行反對呢?
2007-01-30 09:05:15 · update #1
政府推動大樓、公寓、社區...自主管理,是不得不為的政策!
姑且不論理由所在,這樣的管理政策稱為:集合式住宅管理!
既是集合式住宅,當然有其集合之意義與條件!
依據版主所述~將鄰里設定為公寓大廈管理對象:
以一般管理服務規則而言,不太容易達到目的!
其主要原因在於:
被集合式管理者條件(所有權的部份)不宜差距過大,否則,即易產生公平性問題!
ctt不太了解您所謂裡的範圍內建築物結構、樣式及所有權持分狀況,是否均等?
如果有平房、公寓、大樓、別墅;甚至某特定區域多人共同持分混在一起的話:
各自不同所有權狀況,將造成
公共設備、區域,及共有部分、約定共有部分的權益爭議問題!
也就是說,有些住戶沒用到公共設備、設施的,必需分擔相關費用;
有些已屬約定專用的部分,卻要變成里內共用?
這些住戶各自環境差別問題,終將成為集合式社區糾紛之導火線!
故,如果貴里之建物結構、樣式及各所有權人持有範圍差異過大的話,
建議版主:是否思考改以社區發展協會組織方式建立有條件的管理!
恐怕是較能達到長治久安目的的方式!!
2007-01-30 17:45:18 補充:
to.版主~坦白說:
您無須反對,只需詢問年度預算如何分配(包含:公共設施、設備之修繕維護管理)?
大家就會吵翻天!!
另外,如果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針對開會的部份,必須要有2/3出席、4/3同意,這個會議才算數!!這個里的所有權人能到齊2/3嗎?
再者,成立管理委員會後,代表人(主任委員)即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約制!!里長無異是自取滅亡!!
ctt實在不想罵人;但,貴里里長應該是外國人!!
2007-02-01 10:56:41 補充:
帥哥可至ctt部落格留言詳答!!
2007-01-30 07:04: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